其實政府有一個獎勵車位的措施
是用來給住戶外來民眾使用
屬於公共車位
按法規條文的規定來看,地下室停車位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可分為三種:
第一種: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停車空間,就是一般常說的「法定停車位」。這是根據《建築
法》明定,以及《建築技術規則》中就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的設置數量、標準、設置、每
輛停車位長寬度、樓層淨高都有一定的限制和規定。
第二種:獎勵增設停車空間,意即「獎勵停車位」。這類停車位是建商在法令所要求應設
的停車位以外,另外增設停車位,政府允許給予額外樓地板面積作為獎勵,但前提是要求
增設的獎勵停車位是要供給公眾使用,並在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平面圖上加註「於×層增
設公共停車空間×輛供公眾使用」,起造人或所有權人並應於建物進出明顯位置標示牌,
負責管理維護。
第三種:自行增設停車空間,也就是所謂的「增設停車位」。這類停車位是指在都市計畫
或建築法規允許下,由申請建築的起造人,在上開法令所要求應設的停車位以外,另外增
加的停車位。
這種車位就是拿來跟政府做交易的
增設這種車位幫助都市發展
我就讓你樓層蓋高一點面積蓋大一點
只是建商也不會告訴你這玩意
都直接拿來賣而已.....
對了
第一個被抓出獎勵車位拿來賣的
好像就是帝寶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