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一條開宗明義就講了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以提供醫療
服務,特製定本法。
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考試院與內政部等執行法律機關均曾多次表明:「...中華民國國民,不包括大陸地區人
民、香港居民及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未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
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openframe.asp?lid=7178
哇哩幹林老師勒,狗民黨黨工、助理我知道你們有上PTT
我操,他媽的屄,帶頭藐視法律位階,幹林老師哩有種先去釋憲
肏你媽的幹,我家繳稅金要幫非國民的支那畜生納保
我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