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今天是以公民記者的身份
參與內湖區的都市計畫簡報會議
這應該是我參加那麼多的會議以來
第一次看那麼多鴿子在走廊(持續增加
只因黑箱簡報未邀請,也禁止發言提問
然後,陳情民眾在會議室裡噴了滅火器!!!
最後離場還要盤查所有人身份,不然妨礙公務!?
還跟其他記者朋友說,照片不能外流!?媒體自由???
市政府好大的官威!?慈濟關係有好這樣搞!?保護區耶!!! http://miupix.cc/pm-UUMI8H
作者: sxoao (你看到了嗎) 2013-10-15 15:58:00
有扯
作者:
pz5202 (tata)
2014-10-15 16:00:00=====我覺得「慈濟」最偽善!很噁心!=====
作者:
givar (....)
2014-10-15 16:00:00推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10-15 16:02:00高調
作者:
YMSH205 (^^)
2014-10-15 16:02:00慈濟關係很厚這一點不知道就真的失職了
公民記者是啥你可以去問馬英九、周美青,他們基金會在培養喔
作者: DKPCOFGS (Eight) 2014-10-15 16:04:00
先高調
作者:
albb0920 (么æŸ)
2014-10-15 16:04:00先高調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10-15 16:04:00慈濟嘛,表面上跟私下完全是不同的
作者:
iMANIA (我狂熱)
2014-10-15 16:04:00高調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4-10-15 16:06:00慈濟太多有錢人了。而台灣的有錢人素質嘛…和對岸差不多
作者: toyamaK52 (叉燒二代目) 2014-10-15 16:06:00
都更是政商貪汙的大財源 當然要抓出害蟲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0-15 16:06:00
誰叫你不大愛
有人鬧事了不用查身分嗎 只會模糊焦點?掛上個公民正義其他就都不用管了是逆
作者: billybbb 2014-10-15 16:08:00
高調
作者:
plane520 (你說怎辦呢)
2014-10-15 16:09:00高調
作者: sca133 2014-10-15 16:10:00
689表示你擋到他們財路 你就該死 反正有689萬個區區會支
作者:
hihimen (aa)
2014-10-15 16:11:00公民記者是啥?
作者: Smoltzy (就是愛Fender) 2014-10-15 16:11:00
慈濟大愛錢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10-15 16:11:00
噓的是鍵盤包青天嗎 乾公民記者屁事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4-10-15 16:11:00
高調
作者: a0930192264 2014-10-15 16:11:00
修口不修心 偽善
作者: Klosr 2014-10-15 16:12:00
慈濟....為啥硬要開發保護區? 嘗到炒地皮的甜頭? 學財團?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15 16:12:00慈濟有做善事 但不能逼別人做善事 還恐嚇下地獄
作者: Klosr 2014-10-15 16:13:00
因為他有做善事 所以啥都對? 要啥都可? 怎不出來選總統?
作者: lazo (臘肉) 2014-10-15 16:14:00
公民記者不就等於鬧事記者嗎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4-10-15 16:16:00沒看過大法官解釋的不要秀下限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10-15 16:17:00都更?不意外 公民記者就是不用做功課的白目
作者:
beryll ( è²ç‘žè²“ 咪嗚咪嗚)
2014-10-15 16:18:00還在戒嚴中阿 意外嗎?
作者:
Patamon (巴達獸)
2014-10-15 16:19:00高調
原來參加會議可以不需要知道身分 何況還是在有發生衝突的時候 以後去conference可不可以嗆她們查我身分阿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10-15 16:22:00
警總來了!!! 警總來了!!!
作者:
k721102 (口口口口口口)
2014-10-15 16:23:00這圖床真爛...
作者:
louwbas (kenshin)
2014-10-15 16:23:00高調
請問某L,你去conference時,跟你核對身份的人是警察嗎?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10-15 16:25:00
2008-2016 台灣戒嚴時期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4-10-15 16:26:00基層做善事 高層做壞事
作者:
s0022 (還有點2)
2014-10-15 16:27:00樓上某些人水準 XDDD
作者: Benjamin901 (想查嗎?) 2014-10-15 16:27:00
幫高調
某L不要丟臉了好嗎? 大法官釋憲 釋字535號, 去看看吧我都給你關鍵字了喔, 連釋字幾號都給你了喔, 別再跳針但我猜某人就算去google了, 還是會回來繼續跳針^^
作者:
jjwolf (jjwolf)
2014-10-15 16:33:00破瓷器
矮額, 最先扣人家公民記者帽子的不就是某人嗎, 噗大法官解釋, 釋字535號看完了沒阿, 幫某人QQ
我哪邊先扣人家公民記者了阿 我只說過不是掛上公民正義就可以其他都不管 現場有實質衝突發生卻輕描淡寫
如果解釋文你覺得太文鄒鄒看不懂,可以幫你翻白話喔,噗
作者: hsien1105 (雞魚禮貌) 2014-10-15 16:36:00
靠
這到是不需要^^ 哥修過的法律課說不定比很多人多已發生危害之場所 有滅火器衝突勉勉強強能算上一點吧
作者: loveshih (pepe) 2014-10-15 16:38:00
.
都有人只修過八堂財經相關課程就自稱財經專家了修過「很多」法律課程, 不知道能不能自稱法律專家^^
某人立場就這麼鮮明了, google真的很好用好嗎
拜託某L快去看535號解釋,連核對身份的人是不是警察有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4-10-15 16:39:00瓷器有夠惡劣
就跟某人一樣阿, 只修過8堂財經課, 就自稱財經專家惹結果財經金融專家, 沒有CFA, 連最基本的series7都沒只好幫某2位QQ惹, 幫QQ喔
我是沒很懂啦 [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
發生之處所] 這點需要專業的來解釋囉現場有衝突發生的話算不算在內 這我就不知到了
作者:
yvmi (鞭策自己社社長)
2014-10-15 16:46:00是點點
就知道你會那噴滅火器來講發生危險這部分,解釋文還有這段"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修過30學分法律課程,聰明如你,一定知道比例原則是什麼吧。
這邊就得在現場才知道那時的客觀情狀是否足以認定有無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5 16:49:00@@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5 16:50:00chataulait 幫豪豬轉告:中時和蘋果的記者被擋在外面進不去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5 16:51:00據說信義分局已經準備警備車要把所有的人帶走 ??????????/
現在警察連憲法和釋字都不屌了阿, 大法官在他們眼裡搞不好還不如派出所所長勒, 科科
比例原則應該是不會逾越啦?某L對這個政府這麼有信心啊?
我是說單就在有衝突的情況下"現場"查身分是符合的是符合比例原則的衡平性的
\硬凹/\跳針/\硬凹/\跳針/\硬凹/\跳針/\硬凹/\跳針/
全世界只有你知道喔, 幫世界QQ 幫大法官QQ順便幫PTT律師板QQ喔對惹對惹, 也順便幫法律扶助基金會QQ
作者: giugiu (giugiu) 2014-10-15 16:58:00
幫高調
大法官和律師們都比不上只修過法律相關課程30學分的人
你要不要看一下他的言論 沒半點建設性的東西只會一直QQ
退萬步言,就算現場查身分符合比例原則,但警方只針對
因為ㄚ, 我針對只會硬凹和跳針的人才會幫他們QQ喔, QQ
旁聽民眾這怎樣都說不過去啊,要辦怎不連會議室裡公務
事實是, 不是有人扣某人帽子, 而是某人一直戴著帽子幫帽子QQ囉
發文就沒辦法硬凹和跳針啦, 躲在推文亂推亂凹亂跳針然後再中離才是最好的游擊戰阿諸如小英雄和s21都理解這個道理呢, 幫小英雄s21QQ我要更正, 某人沒有推只有噓, 所以是亂噓亂凹亂跳針
作者: embracepl (embrace) 2014-10-15 17:06:00
高調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5 17:12:00我是看這篇 #1KFXSb9A (PublicIssue)
作者: ching620 2014-10-15 17:13:00
瞎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5 17:13:00#1KFZVKKc (Gossiping)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0-15 17:18:00
慈濟 唉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0-15 17:21:00sorry我看到30學分噗雌了一下
作者:
honeyombd (glot+ombd=?)
2014-10-15 17:24:00FUCx
作者:
zxcvf ( )
2014-10-15 17:27:00高調
作者:
cywec 2014-10-15 17:38:00高調
作者: minieye 2014-10-15 17:53:00
高調
作者: yulin0312 (yulin) 2014-10-15 18:06:00
...
作者:
joe2233 (~ Everlasting ~)
2014-10-15 18:27:00高調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4-10-15 18:45:00馬友友們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10-15 19:07:00幫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