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7月30日這個日子是我人生最痛苦也最不能忘的一天
也讓我了解台灣司法的黑暗面 所以想以寫故事方式呈現
讓大眾了解也希望這案件能沉冤得雪
也希望這社會不會因為法官及檢警的因循苟且而一再發生冤案
這一日晚上回到家時,家人說我妹從桃園打電話來說
我最疼愛的外甥女生失蹤了,剛開始覺得她只是出去走走,並不在意
但那天是她外公也就是我爸的生日,怎麼可能不下來找我們慶祝
因她是那麼的愛她的阿公,我才發覺不對勁,
但是她是一個很乖的小孩,所以我們家人狂打她的手機及留line訊息
沒有已讀也都不回,心想事情真的有問題.但因為已經晚上八點多了!
又不熟悉桃園,我們決定先等消息,這是我人生最錯誤的決定
我常在想如果我衝去桃園是不是就來的及救她,現在我的心就不會這麼痛!
等到隔日,依然沒有消息,到下午六點之前,我就跟我妹一直保持聯絡
她說她也報警了,就想說給警察去查,這是我犯的第二個錯!相信警察~
等到六點,我妹打來一邊哭一邊說找到晏綾了!但是已經是冰冷的屍體,
我一直回說,你說什麼!你說什麼!(我快瘋了!怎麼可能!)
我開車回家載家人往桃園,淚水從沒停過,一直想我們疼愛的小晏綾
怎麼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我打給高雄的妹妹,兩個人哭成一團,
我們的心真的很痛,等到了桃園之後,許多鄰居都給我們耳語,
說她是想不開,從樓頂跳下來,我們在悲痛中也無細想,
這些鄰居的惡行惡狀,我後來也了解到應該是兇手在其中煽動
接下來檢警荒腔走板的辦案方式才更讓我了解台灣司法的黑暗
在102.7.31發現死者遺體當天,檢察官在此案非自然死亡的命案,
並無到現場作勘驗檢查等相關事宜,甚至八月一日在連死者遺留的衣物
及鞋子也都沒警員作保存,由上可見其檢察官草率辦案
其死者衣物為其最主要證,卻可隨意丟棄,到當日下午才匆忙要家屬
去殯儀館廢棄堆中找尋,不只不尊重死者,也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發現其可疑的疑點如下:
1.死者遺體,左手反握水果刀,右手也無自殺自殘痕跡.
2.在死者的背部可由肉眼可看出三道人為的抓痕
3.死者的遺體,距離大樓牆面約為三百六十公分且遺體平行牆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