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美國於SFPT即承認日本對台灣有剩餘主權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4-10-15 23:39:10
※ 引述《bomberhack (炸彈客)》之銘言:
: 美國官網承認1952年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
: 日本對台灣有剩餘主權.
: http://history.state.gov/historicaldocuments/frus1952-54v14p2/d595
: 美國的外交關係 1952-1954
: 第14冊第2部,中國和日本(在兩個部分),文件595,
: 794C.0221/8–2952
: No. 595
: place in trusteeship. This conception was conceded by Mr. Dulles (page 78,
: Dept. State Publication 4392)8 and by Mr. Younger, the U.K. delegate (page
: 93, Dept. State Publication 4392). Mr. Dulles speaks of the current Japanese
: position as “residual sovereignty”.
: 在SFPT第2條,日本放棄對朝鮮,福爾摩沙,千島群島,庫頁島,南洋群島,南極區域,西沙群島
: ,南沙群島的權利,資格,和主張,這可推斷日本承認對於這些島嶼擁有最終的主權而她同意
: 置於託管制度.這個概念由杜勒斯和英國的委任代表楊格先生所承認(page 78,93,美國國
: 務院公報4392)杜勒斯演講對於日本當時的立場是"剩餘主權".
: 結論:日本對台灣有剩餘主權,台灣人到現在扔然是日本人.
這只能說在二戰結束之前,他宣稱擁有這些地方的全部或部份.
但不能表示到現在他仍然實質擁有.
以台灣來講,台灣後來被中華民國的 KMT蔣貪污 給接收,後來並成為蔣貪污的賊窩至今,
中華民國再怎樣,仍然是戰勝國,就算美國承認日本擁有台灣主權好了,
日本也不可能把剩餘的 貪污KMT 全部推進西太平洋,然後把台灣拿回去.
再者.
台灣就算又被日本拿回去,台灣人也不會立馬升格為日本人.
請搞清楚,台灣的最高長官是日派總督,你需要找你的國文老師教你總督兩字怎麼寫嗎?
台灣人只有被皇民化,但從來沒有被視為日本國民,
台灣是被割給日本的日本殖民地,而沒有成為日本國土的一部份.
作者: wa007123456 (大笨羊)   2014-10-15 23:40:00
內地延長主義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4-10-15 23:42:00
有主義不代表會實行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5 23:42:00
落難蔣還可以貪污得到一個島?是買通日本?美國?看不懂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4-10-15 23:43:00
若是殖民地,日本對台灣領土沒有right of sovereignty,這本是假議題。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4-10-15 23:43:00
日本貴族院1934年才給臺灣的辜顯榮一個位子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4-10-15 23:45:00
我直白的告訴你,日本會把台灣拿來當移民地,不會當本土
作者: jeffiegygy (肥滋滋)   2014-10-15 23:45:00
日本天皇在1945年時已經讓台灣人可以選議員了
作者: b9111111111b ( 艾尼得皮斯)   2014-10-15 23:46:00
因為台人的爭取台人地位在日治時地位是一直再提升的
作者: a77774444 (我愛ˋ台灣)   2014-10-15 23:47:00
國民黨就不是把台灣當殖民地 ?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4-10-15 23:48:00
你要這樣分,那我們的祖先都把台灣當殖民地,原住民哭哭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4-10-15 23:48:00
KMT? 不,貪污 KMT 是把台灣當掏金地,掏了存外國拿綠卡等到他技術不夠掏不下去,他就會把礦坑賣給別人就烙跑.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4-10-15 23:50:00
1945年才給有什麼意義,幾個月後就投降了臺灣議會請願請那麼久根本不甩你,仗都快輸了才放權
作者: bomberhack (炸彈客)   2014-10-15 23:53:00
結婚兩天後離婚,那結婚有甚麼意義?有啊!法律上你是有結過婚.而事實上你也有2天的結婚事實.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4-10-16 00:24:00
兩天就離,是在搞假結婚嗎這種結婚只徒具形式而已,除有個紀錄外真的沒意義
作者: bomberhack (炸彈客)   2014-10-16 00:49:00
所以說你會這樣講就表示你不懂法律.
作者: wo2323 (狡猾小狼)   2014-10-16 02:11:00
推這篇
作者: query (進擊的思維衝擊)   2014-10-16 06:12:00
哈 開始說台灣人不會被當日本人 這個觀點是支那人觀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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