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情況很簡單,先姑且不論真偽
南僑的策略就是寧願最慘就是被當成逃稅而不願被判定成拿工業原料做食品
但問題是現在檢調也跟他們糾結在這塊其實就走到死路去了
另外一個角度來想
其實應該要全面去比對這些食品廠的原料品項和所生產的產品是否能夠兜攏
例如根據銷售資料,要賣出這麼多產品明明就要有多少的原料
廠商進口原料的比例(工業用和食品用)是否有問題?
很可能一查下去,明明進的原料80%都工業用
結果做出來的食品數量卻多的不成比例
再來就是台灣一些跟企業有關的相關罰則真的該改一改了
人家國外一堆法規都已經納入用全球營業額的比例來計算的
只有台灣還在那邊重罰3萬之類的,實在是會讓人笑掉大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