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糞署 個資法
公司什麼時候是自然人?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二、個人資料檔案: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
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
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四、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
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
五、利用: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
六、國際傳輸: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境)之處理或利用。
七、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或行政法人。
八、非公務機關: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
九、當事人:指個人資料之本人。
※ 引述《EcstasyE (Great Way)》之銘言:
: 現在民進黨林淑芬委員接受CoCo的空中專訪,爆了一個料
: "我們立委跟食藥署要進口廢油的廠商名單跟進口數量,食藥署的主任以個資法為由
: 拒絕提供,但當時的署長葉明功其實是願意提供的。後來委員們以凍結預算審核施
: 壓食藥署,最後才協調出不提供廠商名,改提供該廠商的統一編號後四碼及其進口
: 數量。食藥署也沒想到立委效率這麼高,一下就用四碼的統一編號找到了頂新..."
: 補充: 林淑芬委員的結論是,請大家要追查"事務官"有沒有貪汙收賄!!!!
: 靠杯~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