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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黑心油比喻 反同孫立虹:別罵我不顧人權
王立柔 2014年10月16日 13:14
律師孫立虹16日出席立法院「同性婚姻及收養公聽會」時,言論十分引人注意,拋出許多
高度原創性的比喻來否定、排拒多元性別,並表示有人爭取權利時,就代表有其他人的部
分權利要退後,所以談人權時,必然要尋求公眾的承認,而且平等原則本來就是針對不同
的事物,給予不同的處理,「真的很希望大家不要再罵有我這種主張的人是歧視、是不顧
人權了!」
立法院去年11月舉辦「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時,反對同性婚姻及收養子女的律師任
秀妍,上台發言時激動說「親生的孩子,你才有那個血緣關係去愛他,收養的孩子你能這
樣的去愛他嗎?」此番言論在當時引起譁然,任秀妍也聲名大噪。
有趣的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年16日的「同性婚姻及收養公聽會」上,也有1位
律師孫立虹作出十分引人注意的言論,拋出許多高度原創性的比喻來捍衛己身立場,例如
黑心油、色盲等,並顯然把LGBT族群裡的跨性別者與同性戀者混淆,藉此反對同性婚姻,
也反對跨性別者權益。
孫立虹首先表示,在頂新、大統黑心油的案子爆發後,台灣百姓覺醒了,要吃食物,不要
吃食品,拒絕太多添加物,要看到真正的東西長什麼樣子,這是一個很有智慧的轉變,她
認為面對同志議題時,也應有這樣的精神,「今天這個議題的討論,被加了許多添加物進
去,以至於我們看不到擺在我們面前的食物長什麼樣子。」
孫立虹說,第1項添加物是「性別中立化」這個詞,眼看這個概念充斥所有文件,意即性
別不以客觀的生理條件為準,要以主觀心理認定為準,但國家法律體系就是建立在客觀證
據和事實之上,她也怎樣都想不通,「『性別』到底有什麼了不起的?它是我們人格構成
的一部分,可是很多東西也構成我們人格啊,色覺、音感、自我認識、思想也是,可是為
什麼我們沒有針對其他東西,說要讓它中立化呢?這是不是也是一種歧視?」
孫立虹舉例,有一群人平常看紅色是綠色、看綠色是紅色,每天上下班過馬路時,面臨的
是她不能想像的生命危險,「可是我們有沒有人說,為了他們的人權來『色覺中立化』,
說你看到是綠的,就是綠的,我們大家都要配合你,並且要為你建置一個不同的交通規則
讓你好好在路上生存」,身份辨識層面也是,「也許我很想要當委員,但我選不上,可是
我太想當了,我覺得我是委員!有沒有人為我來講一個『身分中立化』的主張?沒有。那
為什麼『性別』有?」
孫立虹高聲作結論,「如果今天我們找不到一個理由,把『性別』抬得這麼高,那最合理
的方式,就是請『性別』退回去你該有的位子!別的人格特質、因素受到什麼樣的待遇,
你就必須受到什麼樣的待遇!」
孫立虹接著提出第2項添加物:人權和歧視。她表示,基本人權在法律上不是一個隨便的
詞,「它是一個『專有名詞』,不是一群人說,哈,這個東西是我的人權,它就會變成你
的人權」,孫加重語氣高喊「不!因為當我主張某一個東西是我的權利時,意味著別人的
部分權利要退後,因為權利相對就是義務,我有權利,別人就會有義務要為我做一些事情
,讓我行使我的權利,所以談人權時,必然要尋求公眾的承認」。
孫立虹也說,平等原則是「相同事物相同處理,不同事物不同處理」,可是現在很多人好
像不管事情一不一樣,反正都要相同處理,不然就叫歧視。她接著舉出一個意味不明的例
子說,「我和我的先生有相同的地方,我們都是人,我們有同樣生存價值,可是我跟他從
聲音、皮下組織、骨架到器官,到力氣,到人格特質 都不一樣啊!可是現在這個事實,
好像沒有人敢講了?」
孫立虹痛批,這個議題在許多口號、自主決定權、人權、歧視等添加物之下,連這種不用
讀到碩博士就可以知道的事情,都沒有人敢講了。說到這裡,孫立虹再次提醒她與她先生
真的不一樣,尖聲高喊「我跟我先生就不一樣咩!那,我跟他結婚,怎麼可能和我跟另一
個女生結婚,或他跟另一個男生結婚,一、樣、呢?」
孫立虹說,既然不一樣,給予不一樣的處理怎麼叫作歧視呢,「真的很希望大家不要再罵
有我這種主張的人是歧視、是不顧人權了!」
3.新聞連結:
http://bit.ly/1vg3qim
4.備註:
好多神邏輯啊!!
如果說馬英九是台獨教父,那護家盟大概就是同婚教母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