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對話賴不掉 男與少女性交判緩刑4年
20歲張姓男子前年11月間,帶13歲國中少女到旅館發生性行為,事後被少女母親發現並提
告,張男否認發生性行為,辯稱因他肚子痛,才進入旅館。但法官發現,事後兩人在臉書
對話中,張男問「舒服ㄇ」?少女回稱「恩<3」、「腿軟超久=□=」,認定兩人發生
性行為。
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張男3年6月徒刑。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張男已向少女
與其父母道歉,並取得諒解,少女也當庭同意原諒張男,台中高分院改判1年9月徒刑,緩
刑4年,並須服120小時義務勞務。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1600363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