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檢譏諷找死 判降級改敘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4-10-17 08:53:21
https://tw.news.yahoo.com/男檢譏諷找死-判降級改敘-092916193.html
2014.10.16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檢察官吳文正任職花蓮地檢署期間辦賄選案,訊問時辱罵
譏諷「你這是在找死」、「不要在那邊假清純」。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判降級改敘。
吳文正目前任職於新北地檢署,他在民國99年間於花蓮地檢署偵辦選罷法案件,訊問被告
等人時竟譏諷辱罵,「我們講白的,你已經60歲了,不要在那邊假清純了」、「你這是在
找死啊」、「你這個就是擺明差不多準備去收拾行李準備去關這樣子了啊!」。
吳文正事後遭檢察院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職務法庭認定他言行不當,嚴重損檢
察官形象及司法尊嚴,也侵害受訊問人的人權,他雖坦承但強行把言行合理化,依公務員
懲戒法判決降壹級改敘。
此外,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曾德水在民國101年12月間承審一起羈押案時勸被告撤回上訴,
對被告說,「上訴是沒有希望的啦!」還扯陳進興案,指「律師謝長廷夠厲害吧!陳進興
還是照ㄅ一ㄤˋ(槍斃)」。被告後來撤回上訴。職務法庭判決將曾德水記申誡。
1031016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0-17 08:54:00
哭哭哦 辦錯人惹
作者: ainor (><)   2014-10-17 08:54:00
一定是罵到有黨證的
作者: Nyarlathotep (奈亞拉托提普)   2014-10-17 08:55:00
檢察官大概也是鄉民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0-17 08:55:00
這種被降級 睡未成年 還酒駕的沒事
作者: dostey (Dos)   2014-10-17 08:56:00
輕輕放下,公務員總是維護公務員..該有個第三方來執行此判
作者: outofdate (大賢良師)   2014-10-17 08:56:00
檢察院是什麼東西...
作者: cd12631 (<(◥█◤△◥█◤)>)   2014-10-17 08:57:00
關鍵字"辦賄選案"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4-10-17 08:59:00
一定沒黨證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4-10-17 08:59:00
法院檢察體系都是中國國民黨開的 一定是沒有黨證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00:00
參考#1KFkS1hs (PublicIssue),可見很多在非都會縣市的檢仔最喜歡騙不懂的民眾,跟很多條子差不多無恥。
作者: BONBONTONBOY (最愛棒棒堂)   2014-10-17 09:02:00
檢察官講實話臭了嗎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4-10-17 09:04:00
如果這些話是跟頂新 大統老闆說 鄉民一定說是英雄
作者: windy041   2014-10-17 09:06:00
檢調慣用手法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06:00
警察在路上被流氓當狗幹的時候司法尊嚴在哪?不兇點壞人會怕?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10:00
許多愛吹司法尊嚴與壞人的恐怕自己才是該被判刑的對象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0-17 09:11:00
問題很多時候鴿子都只兇不懂的老百姓...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15:00
兇,更多的是騙,八卦板從318到今天已經很多人抓到條子自曝其短,讓許多人更知道許多警專正期真是社會敗類。
作者: millennial (早起的蟲兒)   2014-10-17 09:28:00
可是樓上,這是檢察官耶…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30:00
所以以後執法要跪著執法,嫌犯反抗千萬要放他走,不然會弄傷他,例如屁孩闖紅燈千萬不要去追,去追的話屁孩可能會撞傷檢察官算甚麼東西? 民主時代人民最大,人民>>>法檢察官跟法官都應該跪著審案嫌犯跟法官在那邊裝死的後,法官也不要追問了,當作沒事發生,大家和樂融融,如果魏家跟法官打哈哈的時候,法官千萬不能兇喔!! 當作沒什麼事發生就好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43:00
希望以上應該沒有人因為蛋大之後汲汲於公職功名至今尚未如願而感到委屈,人生不是只有當到條子或檢仔才是人喔對了,條子與檢仔後來成為白人走狗的很多,如果因為討厭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46:00
我沒有認為條子或檢仔才是人阿 我認為執法本來就要有執法的樣子,不然嫌犯鳥你? 現在就是司法已經壓不住那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46:00
ㄈㄈ尺而希望當上條子或檢仔後能伸張正義那可會大失所望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47:00
些壞人才出一堆狗屁事情出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47:00
叫別人去死那不叫該有的樣子吧?我們何時看過這些條子或檢仔叫林克穎去死,就算你今天就是條子或檢仔你會嗎?對了,這個國家目前最大的嫌犯在總統府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53:00
對拉那位檢察官是失言,但我還是支持問案還是兇點好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53:00
再貼一次#1KFkS1hs (PublicIssue)看了就知正義個屁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54:00
如果你沒做,你怕檢察官贓你阿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54:00
兇沒屁用啦,你看過陳玉珍案偵查庭全程跟睡覺兇有屁用喔自以為應該的事,不會是考上公職後向其他公民耍派頭吧?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56:00
所以這位鍵盤法官你認為怎麼審案最有用?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56:00
自己不去看的就別怪他人啦,不好意思在下也去過偵查庭的我不是鍵盤法官,我是雞八毛,您言重了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17 09:57:00
沒阿 我在請教你阿 請問你認為怎麼審案最好?讓嫌犯能夠認罪又能夠維持人權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17 09:58:00
我覺得您先去看那篇好了,不好意思,但看起來您並非惡意的網友,所以還是建議您先去別板參考別的資料。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4-10-17 10:51:00
某些偵查中的王者的嘴臉真的讓人不敢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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