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更新:新增食藥署說法)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出示南僑自澳洲進口5批牛油從「下單訂油」、「產地證明」到「報
關資料」,三道關卡資料都清楚載明「for industry use(工業使用)」。不過,澳洲駐
台辦事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有關文字用語「For 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 不僅可
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其它產業使用。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這個用語可能造成誤會
。「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和「Industrial Use」(工業用))意義是不同的。
聲明強調,「我們已告知台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
使用」。
辦事處表示,澳洲農業部已對於此事件做出調查,並確認台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5批產品
,符合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于今年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
證明文件」的要求。若當初在出口時需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
產品核發此證明文件。也就是說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
針對澳洲辦事處的說法,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昨已與辦事處官員就此事
進行討論,對於澳方將「For Industry Use」解釋為「供產業使用」,該署接受,但澳方
也坦承,在「For Industry Use」後應加註「could be used for food」的說明文字,意
指「可食用」,日後相關證明文件會修正以免造成誤會。
此外,姜郁美也說,食藥署接受澳洲說法,已視這些油可食用,所以南僑報關時便該比照
其他食用油、並依相關規定來繳稅,而不能以工業用油報關,與澳方在文字上解釋,不影
響南僑觸法的認定。至於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天出示文件資料並指南僑在向澳方的訂購
單上,就是寫「工業用」,是否有可能是誤解了「For Industry Use」之意,目前尚未取
得許銘能回應。(陳培煌、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22:50
更新時間:23:36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7/490010/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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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he Australian Office Taipei
Serving the interests of Australia and Australians in Taiwan
最新消息
澳洲辦事處 官方聲明
對於南僑過去五批進口牛油(脂),澳洲辦事處已通知臺灣政府以下資訊。
澳洲農業部已對於此事件做出調查,並確認臺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五批產品,符合臺灣食
品藥物管理署于今(2014) 年 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證明文
件」的要求。 若當初在出口時需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產品
核發此證明文件。也就是說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
有關文字用語 “For Industry Use” (供產業使用) 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
其它產業使用。 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這個用語可能造成誤會。 “Industry Use” (供
產業使用) 和 “Industrial Use” (工業用) 意義是不同的。
我們已告知臺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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