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4-10-18 17:25:59※ 引述《kobetweety (柯比催弟)》之銘言:
y: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018/490195/
: 紅線違停遭捕獲 蔡正元:買鍋貼啦
: 《蘋果》接獲網友爆料,指立委蔡正元BMW的座車出現在一品大廈附近,且還紅線違規停
: 車。《蘋果》致電詢問,蔡正元坦承座車是他的沒錯,他說,「中午肚子餓,剛好經過一
: 品大廈,附近有家鍋貼店,下車去買鍋貼和酸辣湯,不到5分鐘車子就開走了」。
: 《蘋果》問蔡是否去一品大廈找連勝文?他說「沒有」,只是去買鍋貼。(郭建伸/台北
: 報導)
在禁止停車處可以臨時停車嗎?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可以停車嗎?
(一)定義:
1、「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是指車輛因上、下人
、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2、「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是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
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二)標誌與標線:
1、「禁止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
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
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
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10公分。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30公分
正方,每字間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
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2、「禁止停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用以
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
,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30公分正方,每字間
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
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三)總結:
1、縱合上述,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即必須
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且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可以保持立即
行駛之狀態;反之,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既不可以臨時停車當然就不可以停車。
2、此外,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是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7
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
紅線不得停車或臨時停車,黃線不得停車,可臨時停車,但不得熄火且停止時間不得
超過三分鐘。
所以不管幾分鐘,停紅線就是違規;管你買什麼貼?
不過也才罰三百~六百元而已。
補註:不好意思,現在好像改了,汽車是罰600-1200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4-10-18 17:27:00呵呵 連總幹事都亂停車 當市長後不會亂做事嗎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0-18 17:28:00有看過更屌的 直接停馬路上 管你什麼紅線
買鍋貼大家就知道了 四海遊龍 選完之後發表雖敗猶榮!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14-10-18 17:29:00
跟上次買滷味的信義房仲一樣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0-18 17:29:00
上次那個三寶也是買滷味而已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4-10-18 17:29:00天龍立委在意的是他的特權 管你什麼線
作者:
lawrence99 (最近天氣變冷了)
2014-10-18 17:32:00不意外 689就愛這一味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4-10-18 17:34:00
用引擎蓋載人都沒事了,違規停車會怎樣?
作者:
proden (雨琴相逢)
2014-10-18 17:34:00說謊,立法委員知法犯法,這種小錯其實不重要但是道歉說實話很難嗎?政治人物說實話然後道歉很難嗎?
作者:
idolater (strawberry of Wrath)
2014-10-18 17:36:0011/29請你吃鍋貼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0-18 17:36:00祭止兀都能開車撞人硬拗車上有警察了 買個鍋貼也不奇怪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4-10-18 17:38:00搞不好明天一早那段紅線就變停車位了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4-10-18 17:38:00連勝文快來跟你的總幹事切割啊!!
作者:
g3x96aj3a (廢文學研究與發展博士)
2014-10-18 17:54:00切8斷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4-10-18 18:06:00紅線就不能停,管他臨停還是停車,這種人還是立委哩XD他選區的選民水準ㄏㄏ
作者: yang57 2014-10-18 18:07:00
啊不是很守法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18 18:09:00開了也是警察局銷單…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4-10-18 18:13:00人美心更美!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0-18 19:48: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