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紅線違停遭捕獲 蔡正元:買鍋貼啦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4-10-18 17:25:59
※ 引述《kobetweety (柯比催弟)》之銘言:
y: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018/490195/
: 紅線違停遭捕獲 蔡正元:買鍋貼啦
: 《蘋果》接獲網友爆料,指立委蔡正元BMW的座車出現在一品大廈附近,且還紅線違規停
: 車。《蘋果》致電詢問,蔡正元坦承座車是他的沒錯,他說,「中午肚子餓,剛好經過一
: 品大廈,附近有家鍋貼店,下車去買鍋貼和酸辣湯,不到5分鐘車子就開走了」。
: 《蘋果》問蔡是否去一品大廈找連勝文?他說「沒有」,只是去買鍋貼。(郭建伸/台北
: 報導)
在禁止停車處可以臨時停車嗎?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可以停車嗎?
(一)定義:
1、「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是指車輛因上、下人
、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2、「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是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
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二)標誌與標線:
1、「禁止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
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
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
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10公分。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30公分
正方,每字間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
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2、「禁止停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用以
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
,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30公分正方,每字間
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
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三)總結:
1、縱合上述,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即必須
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且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可以保持立即
行駛之狀態;反之,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既不可以臨時停車當然就不可以停車。
2、此外,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是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7
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
紅線不得停車或臨時停車,黃線不得停車,可臨時停車,但不得熄火且停止時間不得
超過三分鐘。
所以不管幾分鐘,停紅線就是違規;管你買什麼貼?
不過也才罰三百~六百元而已。
補註:不好意思,現在好像改了,汽車是罰600-1200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0-18 17:27:00
人家是立委捏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4-10-18 17:27:00
呵呵 連總幹事都亂停車 當市長後不會亂做事嗎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0-18 17:28:00
有看過更屌的 直接停馬路上 管你什麼紅線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4-10-18 17:28:00
買鍋貼大家就知道了 四海遊龍 選完之後發表雖敗猶榮!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14-10-18 17:29:00
跟上次買滷味的信義房仲一樣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0-18 17:29:00
上次那個三寶也是買滷味而已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4-10-18 17:29:00
天龍立委在意的是他的特權 管你什麼線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4-10-18 17:30:00
真能凹
作者: Cj3636736   2014-10-18 17:30:00
人家大立委耶 而且有黨證 你能拿他怎麼樣?
作者: lawrence99 (最近天氣變冷了)   2014-10-18 17:32:00
不意外 689就愛這一味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4-10-18 17:34:00
用引擎蓋載人都沒事了,違規停車會怎樣?
作者: proden (雨琴相逢)   2014-10-18 17:34:00
說謊,立法委員知法犯法,這種小錯其實不重要但是道歉說實話很難嗎?政治人物說實話然後道歉很難嗎?
作者: idolater (strawberry of Wrath)   2014-10-18 17:36:00
11/29請你吃鍋貼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0-18 17:36:00
祭止兀都能開車撞人硬拗車上有警察了 買個鍋貼也不奇怪
作者: curtischang (永遠是多遠?)   2014-10-18 17:37:00
真看不下去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4-10-18 17:37:00
11/29給菜症源吃不完的鍋貼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4-10-18 17:38:00
搞不好明天一早那段紅線就變停車位了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4-10-18 17:38:00
連勝文快來跟你的總幹事切割啊!!
作者: Zeldaman (鱷魚)   2014-10-18 17:42:00
幹你娘垃圾回你媽的支八里
作者: g3x96aj3a (廢文學研究與發展博士)   2014-10-18 17:54:00
切8斷
作者: blue25420 (咪)   2014-10-18 17:56:00
300-600?我上次黃線停車被罰900!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4-10-18 18:06:00
紅線就不能停,管他臨停還是停車,這種人還是立委哩XD他選區的選民水準ㄏㄏ
作者: yang57   2014-10-18 18:07:00
啊不是很守法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0-18 18:09:00
開了也是警察局銷單…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4-10-18 18:13:00
人美心更美!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10-18 19:37:00
爛透了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0-18 1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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