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不得捐血」 國內男同志遭歧視?!

作者: SoftCatalyst (莫氏柯蒂)   2014-10-18 22:13:44
※ 引述《andante6851 (盎丹鐵)》之銘言:
: 這很有趣,確實值得想想哪裡有問題。
: 依據捐血者健康標準,相關的規定是這麼寫的:
: 第五條 捐血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永不得捐血:
: 一、曾患惡性腫瘤、白血病或其他經醫師認為永久不得捐血者。
: 二、曾有出血不止、抽痙或昏迷之病史者。
: 三、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 四、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
: 五、曾為AIDS患者。
: 六、愛滋病毒第一型及第二型(HIV-I / HIV-II)抗體檢查經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 七、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第一型(HTLV-I)抗體檢查經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 八、曾罹患庫賈氏病者(CJD)、曾注射人類腦下垂體生長荷爾蒙者、曾注射人類腦下垂
: 體親生殖腺素(human pituitary gonadotropins)者、曾注射牛胰島素等生物製劑者、
: 曾接受硬腦膜移植者或家族中有庫賈氏病(CJD)患者。
: 九、曾從事性工作者。
: 以上是衛生署95年的規定,看這樣子沒意外是沿用到現在了,
: 但稍微在幾個網站上晃了一下,又可會發現台北市衛生局是這樣寫的:
: 「二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危險性行為」。
: 兩相比較之下,衛生局的用語專業許多
: 而衛生署的規定看來確實有掛一漏萬的狀況。
: 首先,之所以要防備男性間性行為,主要大概還是在肛交造成病毒傳播的機率較高對吧?
: (我不確定這種淺薄的認識正確與否 有請版上神人們指正)
: 但問題來了,似乎不會只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才會有這種行為,女生也可以玩吧?
: 再來,所謂性行為,廣義上包括性器官的接觸,
: 或許是我想太多,但還是想問兩小無猜不懂事的小屁還互擼,
: 這種不知道算不算「男性間性行為」? 若是,不也永不得捐血?
: 那口交又該怎麼處裡? 算是性行為嗎? 若男男間口交會傳播的話,男女就不會?
: 這似乎不只是歧視問題而已,雖然挖掘這個問題是從歧視的觀點出發。
: 用這種標籤化的用語,粗糙的涵蓋想要規範的對象...最關鍵的部分還定義不清
: 顯然是事倍功半的作法,難怪起爭議。
: 我想同志社群主要還是想讓大眾理解,重點是「行為」而不在於「身分」,
: 雖然現實是這身分通常就會有這行為,但也不該把問題簡單地化約為一個標籤
: 否則會造成許多事情上的誤判。
: 官員們有一句回應讓我印象深刻,「這種作法一勞永逸」,
: 的確永逸,因為標籤這種東西就是一旦做好,就可以一直貼、一直貼、一直貼,
: 不用再去傷腦筋規範怎麼改,執行如何精進,這要真的好嗎?確實還得再想想。
: ...
: 但一樣也不能理解的是...若是不希望被貼標籤還說得通
: 搞到「捐血」好像某種權利必須爭取,這我就不懂了...
: 若因為錯誤的理由導致可以捐的人不能捐,血荒時煩惱的也是衛生當局自己的事吧?
不然標示一下 血的來源
大家都可以捐 但是使用前要簽同意書
這樣就好了 Use at your own risk
只怕拒絕使用甲甲血的人被告歧視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0-18 22:14:00
甲甲怕被標記拉 這是歧視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0-18 22:15:00
這樣做下一步一定就是譴責拒用是歧視阿完全可以預見
作者: Nagato (長門)   2014-10-18 22:15:00
愛捐就讓你捐啊 不過捐完就把血丟掉應該也不錯?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2:16:00
對阿 就跟店家都標示使用澳洲牛或美國牛 讓顧客選擇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8 22:16:00
拿來做甲血糕也不錯 他們自稱受歡迎 應該很多人買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4-10-18 22:20:00
男同只想免錢驗愛滋 應該甲血甲用 不做愛滋檢驗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鐵)   2014-10-18 22:28:00
這很好啊,每袋血上面都寫名字不是很溫馨?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10-18 22:35:00
本來就會標示了吧? 不是姓名,但是可以追蹤是誰的
作者: HIHINO (Ricky)   2014-10-18 22:38:00
到時候一堆甲血沒人敢用,還不是浪費醫療資源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4-10-18 23:07:00
兩男一女玩的情況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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