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其實小弟我的做法和推文的學長一樣
遇到頭部外傷,大多會建議送醫
因為一般情況下頭部會受傷的人大多就是老人、小孩
家中有長輩的鄉民們應該都知道,老人家非常禁不起摔
可能一不小心腿就斷了。
剛會走路不久的小朋友就更不用說了。
今天這影片的重點我想不是說1cm 送醫浪費救護資源
(長度1cm但深度可能到需要縫合的地步
台灣針對浪費醫療資源所訂定的標準也不是訂得很詳盡
大多只是訂出個東西,好讓消防署評核的時候知道你們消防局有訂定這個標準
像是車禍好了
EMT覺得你這個小傷不需要到醫院就診。
警察說為了事後賠償的問題要你到醫院開個驗傷單。
路旁的民眾說,去照個X光看看骨頭有沒有怎樣。
這三個人的立場就完全不同。
會叫救護車的民眾都一定有他的[需要],畢竟會亂報案的實在是少數
至於他所謂的需求是不是真的有[必要]。
大多數的人打電話前從來不會想過這件事能不能、有沒有辦法自己處理。
只想到打通電話,就會有人到府服務。
我想今天這部影片的主旨是要民眾打119之前能夠像想想這是不是非得要119來處理
不然也不會出現那種清除乒乓球大小蜂窩、撿棉被、鑰匙、阿貓阿狗的雜事了
至於,大多數民眾對於專業技術人員普遍的不認同又是另一場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