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出回答:
請持有教師證且尚未通過教甄之人士
轉換跑道,往其他行業發展
就不會再流浪了
本篇不隨新聞標題「流浪教師」來稱呼「持有教師證且尚未通過教甄人士」
原因如下:
第一例:
今天有人想成為檢察官,所以唸了法律系,也順利畢業拿到學位證書
檢察官->編制內限量職缺
法律系學位證書=取得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
第二例:
想成為正式教師,所以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完成實習,順利拿到教師證
正式教師->編制內限量職缺
教師證=取得教師甄試應考資格
教師證就像法律系學位證書,只是取得一個應考資格
還沒通過教師甄試,本質與還沒通過司法官考試一樣
但
可曾聽過法律系落榜生自稱流浪司法官的?
每年也一堆法律系畢業生,辛辛苦苦唸了四至五年的法律課程後
司法官落榜,隔年又落榜,再一年又落榜
但他們有出來要求國家增加司法官員額嗎?
落榜的法律系畢業生考不到司法官怎麼辦?
轉行
有的人去私人公司當法務,有的人去擺攤算命,有的人換其他類科考試
因為自己的未來本來就該由自己想辦法
為了生活,什麼出路都必須去試
再回到「持有教師證且尚未通過教甄」人士這裡
有沒有人一直落榜?有,怎麼辦?
就像前面法律系畢業生一樣
很多人就開始轉換跑道,生命自己會找出路
可以去國考版看看上榜感言
一堆都是持教師證者轉換跑道考上的
可見考不上教甄,還是有別的路可走
並不需要流浪
轉換跑道,這就是答案
虛線以下再談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