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770116 (東方的神秘力量)
2014-10-19 21:06:12華人世界重人情,凡是以人情為優先
優點當然是在不違返大節的狀況下,一些小事可以有通融變通的空間
而缺點就是法治觀念薄弱,甚至因為人情造成一些不公平的現象
而西方人講求法治精神,做事當然以法為優先
優點當然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賞罰不會因人設事
缺點就是凡事都以法為準則,會讓人感到冷血無情
儘管華人與西方人各自有各自處事準則,似乎也都言之成理
可是從來都沒有人將「理」擺在最前面
舉例來說,雖然現在台灣人普遍接受法理情為較先進的觀念
可是如果以法為優先,像張慶忠30秒過服貿這種鳥事,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合法的
又例如頂新魏家,壞事做盡,依法也不過就是董事長被收押可能關個幾個月就被放出來
就算全台灣人全面抵制封殺頂新,頂新還是可以馬照跑、舞照跳,去大陸做他的大生意
魏家一樣享有榮華富貴,根本不痛不癢
如果以「理」為優先,就應該依照傷天害理的程度,給予適當的懲罰
例如頂新魏家根本就應該直接抄家,財產充公
而不是依法她們這種不痛不癢的懲罰
不覺得以「理」為優先,比以「法」為優先要適合的多嗎?
作者:
kutkin ( )
2014-10-19 21:07:00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 太模糊了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4-10-19 21:07:00理是誰的裡 每個人不同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4-10-19 21:07:00現在是"權錢情理法"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4-10-19 21:07:00理太主觀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19 21:07:00法是死的 人是活的 要懂得變通
惡法亦法、濫情亦情,唯有歪理不成理,因此理才是首位!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19 21:08:00當然,有黨證在手 甚麼都是屁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4-10-19 21:08:00"變通"就是造就台灣目前情況的一大功臣 人人懂得"變通"
作者: iRAVE (曉之車) 2014-10-19 21:09:00
明明就錢權法
作者:
vaisarqa (GhostExMachina)
2014-10-19 21:09:00非理法權天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4-10-19 21:10:00沒天理 不姐寺
作者:
ATand (ATand)
2014-10-19 21:12:00「理」都是以各自的立場為出發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10-19 21:13:00贛 這次廢油每人分不到3元 台灣法律完全沒比例原則法律是欺負窮人用的 有錢人在法律錢完全不痛不養罰金該改成用財產%來衡量 不然窮光蛋犯法永遠最痛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10-19 21:16:00那請問訂定法律要幹麻
法律須依照公平正義而定 不能放任圖利少數人的惡法橫行
作者:
SuperUp (( ̄▽ ̄#)﹏﹏)
2014-10-19 21:29:00順序 血統->黨證->錢->法->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