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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s954411 (ns954411)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新聞] 挺扁保外就醫? 柯文哲:條件應一體適用
時間: Mon Oct 20 20:39:45 2014
鍵盤律師,本版最討厭的法綠人來說一下好了,剛好小弟有研究過一下
其實我覺得目前監獄行刑法上根本是有漏洞何問題的
阿扁的問題不是保外就醫的問題。
先貼個法條
監獄行刑法第11條
第11條(入監時之健康檢查及拒絕收監之情形)
受刑人入監時,應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收監:
一、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
二、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三、罹急性傳染病。
四、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前項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
監獄行刑法有拒絕收監的情形。
可是關進去以後只剩下58條的保外就醫。
我想請問個簡單問題好了
如果今天一個人進來是好好的人
但是關進去監獄受刑時,發生第11條情形時
我們該如何處理?
還是我們監獄吃得好睡得飽,絕對不會發生11條情形??
當然是不可能啊,連在外面的人都會有突然的意外..
如果發生這樣呢?
受刑人生病嚴重時=>保外就醫=>保外就醫無法解決,且有拒絕收監時
我們該如何解釋監獄行刑法適用,保外就醫根本就是無法解決問題了
我們該如何正視,這不是阿扁問題,而是這法條有漏洞...
是回到11條不予收監,
還是繼續收監任其惡化???
在基於保障受刑人人權狀況下,我們應該好好想想這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