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行台北利差收益 要繳稅

作者: gjsjhang (臺灣杉-Biang)   2014-10-21 14:51:58
中行台北利差收益 要繳稅 (聯合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9012484.shtml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4.10.21 02:26 am
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將在台收受人民幣存款,匯回大陸拆放市場賺取利差的收入,財政部認
定屬於中行台北在我國境內的營業利潤,必須按17%稅率向台灣繳納所得稅,中行台北需
繳稅逾億元。
財政部強調,這項規定不僅適用於中行台北,凡是總機構在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在台設
立分支機構,其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部分,都要向我國繳稅。中行台北取自大陸的利差收
益,自然也不例外。其他外銀在台灣收受外幣存款,轉存國外,利差收入同樣要繳營利事
業所得稅。
2012年8月31日兩岸簽署「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後,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授權由中國
銀行台北分行,擔任台灣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立委指出,國銀人民幣存款超過六成存入中
銀台北,已危及金融穩定。
立法委員賴振昌質疑,中國大陸的利率高於台灣,中行台北將在台收受的人民幣存款,匯
回上海拆放市場,光憑高利差即可坐享鉅額利息收益,這筆收入需不需要向台灣繳稅,政
府須釐清。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吳自心表示,中行台北是台灣人民幣業務的清算行,依據我國稅法規定
,包括大陸地區在內,總機構在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其在台分支機構(或分公司)只需
就中華民國境內的來源所得繳稅;境外所得免稅。吳自心說,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取自大陸
利息收入,並非「境外所得」,不能免稅。
財政部認為,中行台北既是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在台的人民幣清算行,台灣地區的人民幣存
款為其本金,本金既源自台灣,自大陸取得的利差收益,即屬中行台北在台的營業利潤,
不是境外所得,依法要課稅。
由於中行台北認定這筆取自大陸的利息收入,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未依規定申報繳稅
,財政部表示,會對中行台北補稅。
依據財政部的資料,中行台北自擔任台灣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後,取自大陸的利息收入已超
過百億元,扣除成本與費用後,需向我國繳納逾億元的所得稅。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0-21 14:54:00
中華民國境內的來源所得??在一中的架構下......
作者: GenghisKhan (朕乃成吉思汗 還不跪下)   2014-10-21 14:54:00
中國銀行今年在台灣賺幾百億, 才交1億的稅...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4-10-21 15:06:00
都說17%了 17億以上吧
作者: nickstarwind (未來在手中)   2014-10-21 15:11:00
當外商處理請補稅 洩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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