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都是綠燈…學生遭撞死 台北市長不起訴

作者: happydun04 (鴨)   2014-10-21 16:58:24
1.媒體來源: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4.10.08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黃姓學生去年騎機車經過承德路、長安西路口,因交通號誌故障,各路
口「全是綠燈」,黃遭客運撞上輾斃;黃父痛失愛子,控告市長郝龍斌、交通局長王聲威
等4名官員業務過失致死,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羅姓客運駕駛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黃家律師姚孟岑認為,號
誌日常維修是市府的工作,不能卸責,對不起訴部分,將提交付審判,也分別以國賠、刑
事附帶民事途徑向市府、統聯客運各求償1500萬元。
黃姓學生(20歲)去年9月16日凌晨和朋友相約到河邊烤肉提前慶中秋,他從長安西路往
西行進,在承德路口遭由北往南的統聯客運撞上,黃頭部被巴士左後輪輾壓、當場死亡,
同行的彭姓友人輕傷。
警方到場,發現長安西、承德路口交通號誌異常,全都是綠燈。交工處研判是因直行綠燈
地下線路漏電短路,燈號才恆亮。
黃家認為郝龍斌和交通局官員應監督、指揮所屬公務員巡查、維修交通號誌,因此提告。
檢察官調查,死者騎行的長安西路是綠燈,羅姓司機駛的是路幅較寬的承德路,除直向、
右轉綠燈亮著,紅燈也亮著,認定羅未留意車前異樣狀況。
交工處每天夜間7點至清晨7點的交通號誌巡查、維護工作委託民間業者負責,士檢認定郝
等4人非實際巡查之人,罪嫌不足。
3.新聞連結:
http://ppt.cc/x6oG
4.備註:
疑問:紅綠燈壞掉原來市政府沒有責任 ~
又是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
結果倒楣的還是死者家屬與司機家屬 ~
作者: LFD (壞掉的LED)   2014-10-21 16:59:00
根本告錯人....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0-21 16:59:00
有黨證當然不起訴囉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4-10-21 17:00:00
這不是判決 這是檢察官不起訴
作者: paapaa (q8q8)   2014-10-21 17:00:00
紅綠燈蠻多都顧問公司在管理的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10-21 17:00:00
無聊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4-10-21 17:00:00
檢察官常常被遺忘耶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0-21 17:00:00
兩邊路口恆亮頗恐怖
作者: Jsin (Jsin)   2014-10-21 17:00:00
說你要注意就要注意 疑? 業務過失致死範圍有那麼寬嗎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4-10-21 17:01:00
內文說紅燈也亮著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4-10-21 17:01:00
判決? 又是一個法律常識低落的備註
作者: WeAntiTVBS   2014-10-21 17:01:00
如果再查明 客運業者也應該不會起訴 那就要家屬自己吞
作者: n791116 (天母金城武)   2014-10-21 17:01:00
跟餿水油ㄧ樣 大家應該對準魏硬衝怎麼會罵KMT呢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10-21 17:01:00
這為什麼要告市長阿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0-21 17:02:00
不過老實講路口停電所有號誌都不亮的事很常有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1 17:02:00
亂告...
作者: yoyotv5566   2014-10-21 17:02:00
那賣車的要不要注意阿? 你賣他車 害他撞到 建紅綠燈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4-10-21 17:02:00
紅燈亮著表示短路的說法合理 號誌控制器會防止綠衝突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1 17:02:00
根本亂告八
作者: kylin936 (摩里耶)   2014-10-21 17:03:00
關市長屁事阿 本來就是負責維修跟監察的人錯阿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4-10-21 17:03:00
但是燈頭那邊就短路 控制器也沒辦法讓他不亮 但是會亮原本
作者: yoyotv5566   2014-10-21 17:03:00
的要不要注意 鋪馬路的要不要注意?你不鋪就不會有車開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0-21 17:03:00
我保證這騎士一定騎很快才出事..
作者: zxcv3147 (123)   2014-10-21 17:04:00
告到市長是有點太跨張了 應該告交工處就好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4-10-21 17:04:00
原來如此啊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0-21 17:04:00
老實說這真的關市長什麼事...要告也告錯人了吧?
作者: josephxg (XG)   2014-10-21 17:04:00
干脆告郝市長他媽為何把他生下來算了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4-10-21 17:04:00
所以路上看到這種的 你還是當紅燈比較保險 @@
作者: showblue   2014-10-21 17:04:00
為什麼可以告市長,這不是馬英九或是阿扁的錯嗎
作者: ruqoo (nishimura)   2014-10-21 17:05:00
東西還沒到法官那裡 是有什麼判決啦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10-21 17:05:00
告到台北市長好像有點遠.......
作者: aaaaagerman (xxxxxxxxxxxxxx)   2014-10-21 17:06:00
真的有夠衰 學生跟司機都超倒楣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4-10-21 17:07:00
新光三越附近?
作者: xman262 (內湖中信兄弟)   2014-10-21 17:08:00
兩邊綠燈有點恐怖啊
作者: richjf (jeff)   2014-10-21 17:09:00
告錯人…
作者: ChenDotQ (好人好事代表 no.4440337)   2014-10-21 17:28:00
689 抓到了! 可恥!
作者: Big78   2014-10-21 17:30:00
告錯對象 聲請國賠吧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21 17:31:00
恆亮,有夠恐怖.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10-21 17:58:00
台北好像常發生這種事 之前內湖也發生過真的該用刑法好好罰一下負責單位 殺雞儆猴
作者: Syffence   2014-10-21 18:08:00
幹 通通委外 花的是稅金 又不用負責 這種官僚真好當
作者: Trionychidae (鱉尾)   2014-10-21 19:37:00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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