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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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光濤/整理
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3年前在總統大選期間,指總統馬英九密會簽賭組頭募款,
馬總統提告求償。高院21日判梁及民進黨連賠180萬元。
中央社21日報導,全案緣於民國100年11月,壹週刊報導「馬英九踩黑金地雷,
密會地下賭盤大亨」,梁文傑據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以及上電視節目,
對外指「馬總統密會陳盈助並募款新台幣3億元」。
馬總統事後委任律師向北檢控告梁文傑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也向台北地方
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部分,北院101年9月判梁文傑與民進黨必須
連帶賠償新台幣30萬元;刑事部分,梁文傑獲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梁文傑當時為台北市議員,又兼任民進黨
發言人,但他未妥為查證,侵害馬總統的名譽權,須與民進黨負連帶賠償責任,
經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及所受的損害,判決梁文傑與民進黨須賠償180萬元。全案
可上訴。
3.新聞連結: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6&docid=1029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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