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確幸變大不幸 準新娘痛哭:婚禮毀了

作者: cmchiu (C.M.)   2014-10-22 12:11:43
※ 引述《ligin (GAME OVER)》之銘言:
: 唉這也要罵
: 連假多好
: 不用上一天做一天
: 住比較遠的還可以回家
: 有家庭的還多家庭日
: 做生意的口袋滿滿
: 德政
: 至於這天結婚的人只有少數
: 多數人的小確辛比較重要
: 結婚人來不多也什麼關係
: 現在都還可以喬桌數
: 是結婚又不是作秀
: 這也要罵難怪政府什麼都不敢做
: 別這麼自私了
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270002
法規第四條
103.4.18 版本
四、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農
曆除夕及春節假期(指農曆除夕至農曆一月三日及補假)、兒童節及
民族掃墓節連假、端午節、中秋節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103.10.21 異動
四、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
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因為10.21異動了第四條法規,所以明年1/2適用第四條法規可以調整為放假
但是...
法規第六條
六、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反正法律法規法條遇到KMT就會轉彎不是第一天的事情了...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4-10-22 12:12:00
他們是蠢到不知道有這法條吧
作者: jlist (養樂多姊姊)   2014-10-22 12:13:00
他們的法律不是任他們解釋使用的嗎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0-22 12:13:00
可以去舉發彈劾嗎?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10-22 12:14:00
KMT會說 「要點」是行政規則 非法律、命令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10-22 12:14:00
婚宴和紅包一點不重要啦 你們很奇怪耶
作者: kuninaka   2014-10-22 12:14:00
行政院長可以滾下台嗎,可以這樣隨便施政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0-22 12:15:00
轉彎了不會用選票制裁?民主國家耶。只會整天兩黨ㄧ樣爛、小確幸?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4-10-22 12:16:00
這幾天一堆沒出過社會的人渣贊同這樣惡搞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2014-10-22 12:18:00
不過是個要點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0-22 12:19:00
選舉的時侯只會亂投,活該吃毒油、活該被惡搞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10-22 12:19:00
依法行政咧?
作者: kutkin ( )   2014-10-22 12:19:00
人事總處一定知道 但是不敢打老板的臉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2:20:00
deann說這規定是陷阱喔,科科...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10-22 12:21:00
蛆蛆: 少數吱吱的民意 都只會怪政府 贊成的蛆較多拉~~
作者: satosi011 (燒成灰都是個紳士)   2014-10-22 12:22:00
期實很多年都不準時...晚很多...
作者: rush007 (Buzzer-Beater)   2014-10-22 12:22:00
高調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0-22 12:23:00
並沒有轉彎 看清楚"應"跟"得"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4-10-22 12:25:00
年底請給這個爛黨一點教訓…轉彎啦,現在離8/31多久了?
作者: Xcd15 (風嵐鶴翼)   2014-10-22 12:29:00
wow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4-10-22 12:30:00
最慢就是8/31要公告 而且往前補在今年更誇張 今年的上班日在去年8/31前就要定下來了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22 12:31:00
@@......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0-22 12:33:00
你不知道法律遇到皇帝黨會不適用嗎?,馬皇才是法律好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0-22 12:34:00
這是屬於內規 不用立法院同意 所以是行政院說了算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10-22 12:38:00
不是吧 內規對外發生影響 仍須遵守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吧
作者: ohhahaha (噢哈哈哈)   2014-10-22 12:42:00
去舉發啊
作者: Syffence   2014-10-22 12:47:00
這規定了公佈次年全年行事曆的時間 但是沒禁止臨時異動
作者: Seydlitz (TakeMeHome,CountryRoad )   2014-10-22 13:00:00
p果不放,是不是版上又要一堆酸民說不貼近民意?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10-22 13:26:00
KMT:又沒罰則 咬我阿
作者: yidi515   2014-10-22 13:31:00
高調 國民黨又一件違法事情
作者: dumbo426 (妳想好再跟我說)   2014-10-22 13:41:00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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