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2014/10/21 聯合報】 @ http://udn.com/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85歲王姓男子48年前出國留學,並定居美國,他日前想回台,卻發現自己在台灣已被宣告
死亡,求助台中市東區戶政所,戶政所受理這件罕見陳情案後,請示外交部,外交部表明
需王姓男子從美國回台灣親自處理,才能恢復他在台灣的「活人」身分。
王從美國傳真自己40多年前在台證明身分文件給在台親友,要向戶政所表明自己仍「活著
」,證明文件包括當年的護照和省警務處發給他的良民證。
王透過親友向戶政人員說,48年前他獲政府補助到西德留學,學有專精後到美國就業,一
待48年,現在他年紀已大想回台灣定居。日前透過親友到戶政所洽詢在台設籍事宜,才知
台中地方法院今年1月6日已宣告他死亡,他在台已被除籍,他急得跳腳。
原來東區戶政所近幾年積極清查轄區失蹤人口,民國89年將王列為失蹤人口,他多年前設
戶籍的房子已被拆除,從戶政資料顯示,他沒換發過身分證,未結婚,在台沒有親人,依
聲請死亡宣告規定,失蹤滿7年,或年滿80歲以上、失蹤滿3年,特別災難滿1年,可由檢
察官向法官提出聲請,法院最後裁定死亡宣告。
戶政所表示,依王在台灣資料顯示,他未離境,無法證明他仍在美國,依外交部指示,他
需持美國護照,回台灣以文件或證人等具體證據,證明他是48年離台,至今仍健在的王男
,才能依程序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網址!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9012422.shtm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嗯…老了才想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