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xonly (QQQ)》之銘言:
: 當然最最最理想的狀況就是政府單位在提早1年決定補假的相關事宜
: 但是政府不是超人 沒辦法時光倒轉
: 那剩下的就幾種選項
: A. 12/27補假
: B. 1/10補假
: C. 1/2不放假
: D. 通通不補假
: 基於政府是被財團牽制住 D是不可能的選項
: 現在FB有冒出了「12/27連署 還我們大好日子!!」粉絲團
: 他們的訴求是把補假換到1/10
: 問題真的換過去後 會不會又冒出「1/10連署 還我們大好日子!!」粉絲團??
: (政府應該不會蠢到真的聽他們的吧)
: 發覺當阿宅很幸福 不會受被這些俗事干擾
: A,B,C 三個選項對阿宅來說都是等價的內容
: 12/27補假換到1/10會比較好嗎???
其實說真的
行政院會想出12月27號補班
一點都不會意外
這是為什麼呢?
主要是因為公家單位約聘約用人員的年度特休
使用期間都是從該年度的1月1日開始 到該年度的12月31日為止
不得隔年使用 當年度請用完
沒用完特休不會補償你
在把特休利用到極限的前提之下
很多公家單位基層人員的特休
到了12月分時往往還有一天兩天的休假沒有用到
這個時候總是要找出時間出來用啊
不然的話剩下的假就浪費掉了
這些假又不能延到隔年1月2月過新年時使用
那該怎麼辦呢? 不能拿今年的特休來請明年1月2日的假
明年1月2日的假要用明年的特休出來請啊
這樣子用特休很浪費 上班工作每一天特休每一天假都非常珍貴
這時候行政院就想出了一個窮則變、變則通的妙招
就是明年1月2日直接變假日,然候用12月27日補班
這樣子可好了,很多特休還沒用完的基層公家單位人員
就可以直接拿今年最後剩下來的一兩天特休
請12月27日這一天,剛好把特休的假給利用到極限
完全不會浪費任何一天假,不是皆大歡喜
至於有人說可以用明年1月10日補班來取代
這對行政院來說並不好啊 因為這樣基層公家單位人員
就必須要用明年的特休來請1月10日這一天了啊
這完全不是一件好事啊,每一天假期都很珍貴
1月份就要用掉今年的特休
剩下來的11個月要用什麼請假?
然候到今年12月份還有假還沒休完
要找個正當理由請假啊
就算12月27日宜嫁娶又怎樣? 1月10日諸事不宜又如何?
真正的關鍵 在於公家單位核訂特休的方式啊
至於私人機構特休可以算到隔年 公家單位才管不到呢
這是一個權宜之衡的決策方式啊
我知道的大概是這樣子啦
不知道這些內容有沒有八卦
不知道這些內容有沒有回答到問題
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違反到版規
以上 如果有需要補充之處還請大家多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