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德國那套目前拿在台灣來打房根本是沒有用,重點是台灣人有不買房就會死的病
基本上您講的九成以上都對
只是針對這一點
其實不是台灣人不買房就會死
而是台灣的房東往往給租客的權力太小
而政府又懶得管
就變成現在這樣
比如說..
如果你要遷入戶籍.有多少房東"允許"
如果房客想要長租.房東能接受簽約簽多久
延續上一題在無法長租的情形下 房客想要變更格局有多少房東肯
再來.真正的包租公在大城市裏面慢慢地變成少數 租房只為了閃奢侈稅 沒多久就要賣
搬家很麻煩
如果你住的是社區大樓,你交管理費 有多少房東會讓你參加住戶所有權人大會
種種的限制下
讓租客租地很不安穩
進而希望能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租客沒有安全感才是不買房就會死得病因
如果房東大多數都跟你我的老爸老媽
每個月定期供養就不會趕你出家門
誰會希望揹著一個月房租三倍四倍的房貸背二三十年....
上面那些例子並不是合法非法這簡單可以解釋的
你不同意連房子都沒得租
政府最該開始作的其實就是戶籍普查
落實住籍合一
長住在哪戶籍就該在哪
像是那些長年居住在國外的台商
戶籍根本就該遷出的
那些長年在台北打拼的 戶籍也該遷出
不管房東是否願意 政府該直接介入強迫促成這件事情
讓租戶更安心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