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伊波拉病毒現在離台灣這麼近
: 連勝文加上台商票很可能會上
: 以他的無能諉過程度
: 台北可能會防不住
: 伊波拉如果蔓延開來
: 嚴重一點大台北地區死了千分之一人都有可能
: 為什麼八卦版上的鄉民還是不太在意自己死活的感覺
: 有沒有九把刀比人命更嚴重的八卦
伊波拉,重不重要?很重要,這是國際法定傳染疾病,
會傷害我們的身體,所以要關注。
同樣的,
九把刀亂把妹,劈腿?重不重要,當然重要啦!
為什麼?
他是公眾人物,長期受媒體追捧,他的言行舉止受到粉絲關注效法,
他這次的事件突顯的不是他個人的私領域行為,
而是事件背後代表的意義,
結婚後出軌不可取,要加以踏伐,理由是什麼?因為婚姻有法律規範。
但沒有結婚,而有同居事實。劈腿,難道就不需要受法律規範嗎?
只能受道德譴責嗎?
當我們用同樣的標準去檢視公眾人物的外遇、婚外情、召妓醜聞時,
而且努力追求兩性平權,多元成家,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時候。
一個人跳出來說自己沒結婚,愛怎麼玩是我的事,
道歉與否是我跟我同居人的問題。
請問一下,這是不是在打眾人的臉?前後自我矛盾嗎?
這就像有一個人跟你說
同意相愛的兩個人有追求婚姻的自由,有同居事實只差一張證書而不可得,是不合理的,
然後過兩天又跳出跟你說,我又沒結婚,只是交往又剛好住好一起而己啊~~
要跟誰上賓館是我的事,法律管不到,超爽的~~!!!
但被偷拍就侵犯到我的隱私權,不排除提告。
試問你作何感想?同意嗎?我這兩天一直在想這件事。
這傷害到的是精神層面。
婚姻倒底是對當事人的保障,還是一種枷鎖?婚姻制度真的只是法律上的形式而己嗎?
同居多年,形同有婚姻事實,但只要沒有結婚,就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