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utighe (頭殼燒去.....)》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4060
: 客家文化基金會表示,這張大型海報懸掛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的「文化中心」外牆,
: 約兩層樓高度,位置相當醒目,海報是委託行銷公司製作,雖然事先有看過樣品,但一時
: 不察、未把關。廿二日掛上不到九小時,就收到民眾投訴,基金會也從善如流,立刻拆下
: 來。
我實在不知道公家機關是怎麼辦事的,可以一時不察、未把關?
一般的流程是,廠商聽取客戶需求之後前來提案(讓客戶看第一次)
提案的內容或許只有參考圖片,但廠商也會說明如何製作素材
之後客戶會提出意見,請廠商調整
廠商調完會給客戶再次確認(讓客戶看第二次)
客戶確認點子方向沒有問題後
廠商進入製作階段,把協調好的稿子做出來給客戶看(讓客戶看第三次)
如果客戶覺得沒有問題,跟說好的一樣,就會送印
但送印可不是直接去輸出,因為還要給客戶先看打樣(讓客戶看第四次)
等到確認資訊、尺寸跟顏色都沒有問題後
廠商才會真正輸出,但是掛好後還是要給客戶再次確認(讓客戶看第五次)
以上的流程我已經是用最低限度的次數在計算了
都至少要跟這張稿子碰面五次以上
到底客委會要怎樣的「一時不察」
才會讓這稿子過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