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新聞] 阿扁牌出手!連勝文:扁當選市長國民黨分裂 這篇文章當中
也就是 http://goo.gl/bLBd7J 這則新聞
裡面提到: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今晚為連勝文舉行後援會造勢餐會,席開60桌”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今晚為連勝文舉行後援會造勢餐會,席開60桌”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今晚為連勝文舉行後援會造勢餐會,席開60桌”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啊這不就是鄉下常開的流水席賄選嗎???
我們來看一下地檢署的賄選要件宣傳網頁:
http://www.chc.moj.gov.tw/ct.asp?xItem=246219&CtNode=31212&mp=016
其中提到:
四、餐會:部分免費招待餐會賄選方式,與招待旅遊賄選方式配合,而於旅遊時同時招待
免費餐飲。.......惟不論以何名義招待,只要係以不相當之對價免費提供餐飲,同時請
投票權人予以支持,均應可構成投票行賄犯行。
這個餐會根本就免費的啊!!!! 樁腳演藝工會理事長請人免費吃吃喝喝的啊!!!
然後在台上說了支持候選人說了一百次了吧!!! 這完全就是賄選要件啊!!!!
台灣現在到底怎麼回事??? 都沒人管的嗎???
大家網路一人一信 丟檢舉信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