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乃是法律系的出路之一,不少名校法律系的學生的目標就是非律師司法官不做,
但如今隨著考選改制,現在要改6成筆試2成口試2成工作經驗,如今沒背景的考生可能
因4成而從榜首變榜尾也有人說這是為了養一群聽話的人,有木有司法官改制的八卦?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0-25 10:12:00
司法官就是爽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10-25 10:12:00到國民黨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4-10-25 10:15:00法官律師考試制度一直再改~~考生很可憐~~馬政府爽爽der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4-10-25 10:16:00早就該改 而且要先調查 如果案件沒膽判死刑的 不予錄取
作者:
mitim (mitim)
2014-10-25 10:17:00應考資格可能變嚴,也許需有律師證書或5年工作經驗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4-10-25 10:19:00口試比變高,就是給上下其手的機會
作者:
mitim (mitim)
2014-10-25 10:20:00日本德國同為大陸法系,初任法官多在30歲以上。反觀台灣則是25, 26歲,剛出校門就進衙門
作者:
eu3 (^^)
2014-10-25 10:25:00改的好 一堆女性恐龍法官
作者:
AIRLIN (純真年代)
2014-10-25 10:30:00講簡單一點 與其司法官改制 不如多多督促選出來的立法委員
作者:
tonica (為者常成 行者常至)
2014-10-25 10:44:00都這樣亂搞 司法哪有獨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