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ynge (live & learn)》之銘言:
: 以訛傳訛
: 先說明一點,亞塞拜然跟中華民國沒有邦交,是共產國家
: 要不要給簽證是一個國家權力,對方要不要鳥我們?我們能強迫對方?用什麼強迫?
: 羅周五得知亞塞拜然主辦單位通知可能無法給予簽證
: 當天下午4時通知外交部,因為我們在亞國沒有外館,是由駐俄羅斯代表處兼轄
: 外交部立即請駐俄代表處洽亞國;同時也通知我駐紐約辦事處洽聯合國協助
: 羅還是決定在周五搭機出國
: 羅的行程原本就是要搭機前往德國法蘭克福,待個幾天,再飛往土耳其轉亞塞拜然
: 先參加亞塞拜然的會議,結束再飛回德國,坐火車前往法國參加另個會議
: 這兩個會議主辦單位都有提供機票給羅
: 羅抵達法蘭克福機場後,我外館人員早就在海關等候她,跟她說明相關情況
: 羅決定待在法蘭克福等外交部交涉結果
: 以上
簽證是一種特許(privilege)而不是人權(right)
所以外國政府如果不給你簽證是不需要理由的
如果你要剝奪一個人的right你需要有嚴格的理由
被剝奪的人也可以打官司爭執說政府不應該剝奪我的right
可是privilege不是這樣子
就算你什麼文件都有了 資格都符合
但是還是可以不發給你簽證 不需要告訴你理由
所以這也沒辦法怎麼辦啊
尤其台灣和亞塞拜然實際上沒有什麼往來
也沒有亞塞拜然勞在台灣打工
本來就沒有什麼經濟往來你要怎麼經濟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