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品只退原價就算了
畢竟要退高於原價 可能要立法或是走集體訴訟
不過用ICASH或是悠遊卡等電子錢幣結帳買黑心商品的
為啥還要等消費者主動去退啊?
就他媽的從資料庫抓時間內的消費明細 直接退費回去載具內就好了
毒害消費者 還要消費者花時間力氣去退費
統一不要再裝死了
※ 引述《atorneychien (追求完美與永恆)》之銘言:
: 剛拿去退了 大約退了240
: 從進店門 到退款 大約用了30分鐘
: 簽了堆簽名 超過十個簽名讓我簽
: 門市人不多 就只有我一個辦退 這樣還能花這麼久的時間
: 我有拿紙本發票 有明細的一半 沒明細的一半
: 有明細的發票 店長就直接對 算價錢
: 沒明細的 就用ibon一張一張輸入發票號碼、隨機碼、發票日期 去查
: 最後 我問店長 你們公司有沒有其他方案??
: 難道我吃下肚 就只退我付的購買的錢嗎? 那如果吃壞身體 出問題呢?
: 她說 現在就只能退商品的錢 公司沒有其他的補償方案.
: 我就沒多說什麼 簽完名 拿到錢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