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ur135 (想不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勇屋主 護孕妻 勒死悍賊
: 「打輸會2屍3命」 送辦不悔
: 2014年10月27日
: 何柏翰為保護孕妻(小圖,翻攝Ferisa Wu臉書)失手將小偷勒斃,遭上銬移送法辦。
楊
: 忠翰攝
: 【楊忠翰、余思維、簡銘柱╱台北報導】保護孕妻失手勒死小偷!北市一名自海軍陸戰
隊
: 退伍的新婚男子,前晚攜懷孕八月的妻子返家,發現竟有小偷躲在屋內,小偷還揮拳朝
他
: 攻擊,男子為保護孕妻,奮不顧身上前搏鬥,勒住小偷頸部,警方據報到場發現小偷被
制
: 伏暈倒,送醫急救十小時後不治,警方以男子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但他事後
不
: 悔說:「若不制伏,恐造成兩屍三命!┘
: 何柏翰昨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後,士林地檢署昨晚諭令將他以五萬元交保,何男
步
: 出士檢向媒體記者表示,案發當時,因發現一向開啟的廁所門突緊閉,直覺有異,開燈
時
: 發現廁所內有人影,隨即用力撞門,同時大喊要妻子報警,將門撞開後,他發現張俊卿
躲
: 在廁所內,由於對方身高約一百八十公分,身形高壯,於是奮力抵抗。
: 從事冷氣技工的男子何柏翰(二十九歲),八年前從海軍陸戰隊退伍,身材粗壯、身高
約
: 一百七十公分,曾受過柔道訓練,他與任職印尼航空行政人員的妻子認識三年,今年四
月
: 結婚,八月底補宴客,上周才從泰國度蜜月返台,兩人在北投區石牌路租住公寓,預定
年
: 底迎接第一個寶寶。
: 何柏翰將竊賊張俊卿推至浴室角落,勒暈制伏後立即報警。翻攝畫面
: 父:我以兒子為榮
: 何男父親無奈說,兒子為保護妻小失手勒斃小偷張俊卿(四十七歲),雖然捉賊英雄卻
變
: 成狗熊,但「我以兒子為榮!」
: 警方調查,何男前晚八時與懷孕八個月的妻子外出用餐,返家後他要進廁所小解,發現
廁
: 所門異常沉重推不開,他驚覺有陌生人侵入,用力撞開門後,赫見張嫌戴著口罩躲在浴
室
: ,且張嫌先朝他揮拳,他因受過搏擊訓練,閃過後隨即放低身體,雙手順勢往張嫌大腿
一
: 抱,將張嫌「擒抱」在地,雙方短暫扭打後,他為阻止對方繼續攻擊,牢牢緊扣住張嫌
脖
: 子,沒多久張嫌便暈倒在地,妻子見狀趕緊報警。
: 「保護妻兒我沒錯」
: 警方到場後發現張嫌呼吸微弱,立即通報救護車將張嫌送榮總急救,但因張嫌缺氧過久
呈
: 現腦死狀態,無法自主呼吸,十小時後經家屬同意,拔管放棄急救,由醫師宣告死亡。
: 何男坦承當時緊勒對方脖子,直到對方一動也不動才鬆手,「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我
還
: 是不會輕易放手!」並堅定表示:「我沒錯!我要保護我的妻子和小孩。」
: 但死者張俊卿胞弟則說,偷竊固然不對,不過沒必要置哥哥於死地,控訴何男下手力道
太
: 大,哥哥脖子上的勒痕都滲出血水,他一定要為哥哥討個公道。
: 警方在死者身上起出在何家偷來的墨鏡、項鍊及兩枚婚戒等贓物。翻攝畫面
: 假釋犯失業5個月
: 張嫌的弟弟表示,哥哥有竊盜、毒品等前科,十三年前被判入獄服刑,今年初假釋出獄
,
: 從事水電工作,卻因工作縮減,已失業五個月,沒想到竟因闖空門偷竊被屋主勒斃。
: 警方調查,侵入住宅偷竊的張嫌,前晚先佯裝訪友,藉按門鈴確認屋內是否有人,三十
分
: 鐘後又換裝回到現場,直接持鑰匙打開大門入內行竊,綽號「阿倫」共犯則在門外把風
。
: 張嫌搜括墨鏡、項鍊及兩枚婚戒,沒想到六分鐘後,何姓夫婦剛好返家,張嫌才直接躲
進
: 廁所。
: 律師於知慶表示,《刑法》第二十三條規範「對於不法侵害,出於防衛自己的行為,不
罰
: 。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該屋主防衛過當,涉及《刑法》第二七六
條
: 過失致死罪,恐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但他認為屋主為護妻
小
: ,情有可原,研判法官可能予以六個月以上的緩刑。
: 六成民眾認未過當
: 一名基層警員說,若自己是當事人,會先觀察對方是否有攜帶武器,如果單獨返家,會
衝
: 上前制止,若有妻小,則會龜縮讓歹徒逃逸後再交由警方處理。另名警員則說,碰到這
種
: 狀況,為了保護妻小,正常人做法應該一樣,「我會衝上去制伏對方,如果真的發生意
外
: ,我也不會後悔。」
: 針對屋主為保護懷孕妻子,將闖空門小偷勒昏後送醫不治,《蘋果》民調發現有六成二
民
: 眾認為,屋主奮力抵抗小偷,保護家園,不認為防衛過當。
: 【勇屋主勒竊賊】
: 1.賊闖空門
: 竊賊張俊卿持鑰匙打開何家公寓大門,進入屋內行竊。翻攝畫面
: 2.屋主返家
: 六分鐘後,何柏翰夫妻返家,發現張男躲在浴室內。翻攝畫面
: 3.勒暈倒地
: 張男隨即對屋主何柏翰揮拳,但一陣扭打後,反遭勒暈倒臥浴室內。翻攝畫面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 4.備註:
: 真男人
我認為沒那麼單純。
1.竊賊與屋主扭打,中間過程交代太草率。死無對證。總有對話吧!
2.打不過,完全沒呼救跟求饒?不合理
3.如果有呼救求饒為何屋主還要下殺手?
4.完全得理不饒人,痛下殺手。
只能說小偷遇到更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