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houtsukai (魔法使い)》之銘言:
: 定義上,僵屍其實只是病人,也應該有人權
: 不過他們雖然手無寸鐵,但你要是不弄死他,就會被他弄死
: 所以問題來了,如果在鬼島打死一個僵屍(也許是狂犬病人或浴鹽毒蟲)
: 會不會吃上防衛過當的官司阿?
: 當自己的手腳正在被啃的時候,是不是要先報警才是正確作法?
: 有沒有司法背景的鄉民可以提供一下正確答案
有開放選擇當殭屍的選項嗎?
殭屍不錯啊
比人類團結。人會自相殘殺。
殭屍不會。
殭屍只吃人,不像人還會吃貓狗。
不用核電,夠環保。
陰屍路
殭屍每天遊蕩。不用工作。
愛去那就去那。
人活的比殭屍還要辛苦。
更可憐。
也許當殭屍比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