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xxx (進擊の暖男)》之銘言:
: 竊賊潛屋攻擊!為護孕妻 夫勒斃賊:打輸2屍3命
: NOWnews – 2014年10月27日 上午7:58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 不反擊今天就是2屍3命!日前有一名竊賊潛屋欲行竊,屋主和懷孕8個月的妻子正好返家
: 撞見,他擔心孕妻恐遭傷害,且對方朝他們攻擊,為了自保而和小偷發生扭打,徒手勒住
: 對方頸部,將他制伏勒暈,並且報警處理。不料警方到場時,小偷陷入昏迷,送醫急救不
: 治,屋主被警方依防衛過當,過失致死罪送辦。
: 「若不制伏,恐造成兩屍三命!」從事冷氣工的29歲男子,海軍陸戰隊退伍,身材十分粗
: 壯,過去也受過柔道訓練。他在2年多前認識在印尼航空公司擔任地勤的妻子,4月結婚8
: 月補婚宴,妻子已懷孕8個月。24日晚間,他和妻子外出用餐,約莫晚間8時返家,當時他
: 要進廁所,卻發現門推不開,驚覺有異懷疑有人在裡面,用力撞開門後,發現一名小偷戴
: 著口罩躲在裡面。
: 小偷先朝他揮拳攻擊,男子本能反應的閃躲,加上過去學過柔道,他擔心對方恐對孕妻不
: 利,動手將對方制伏。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子勒住小偷脖子,沒多久對方暈倒,妻
: 子則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小偷呼吸微弱陷入昏迷,連忙將他送醫急救,不料治療
: 10小時後,家屬同意放棄急救,小偷宣告不治。
: 事後警方偵訊屋主,他坦承當時勒住對方,「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我還是不會輕易放手
: !」他強調「我沒錯!我要保護我的妻子和小孩。」死者胞弟則表示,雖然哥哥偷竊行為
: 不對,但也不應該置人於死,勢必會替他討公道。
: 律師表示,根據,《刑法》第23條規範「對於不法侵害,出於防衛自己的行為,不罰。但
: 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該屋主防衛過當,涉及《刑法》第276條過失致
: 死罪,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但他認為屋主為護妻小,情有可
: 原,研判法官可能予以6個月以上的緩刑。
: 針對此案《蘋果日報》對民眾進行調查,有62%的民眾認為屋主所為是為了保護妻小,不
: 認為是防衛過當。
: http://ppt.cc/RBho
打死
屋主也虧大了
家裡變凶宅 賣不掉
還官司纏身
最慘的是
小偷死在自己家裡
剛好老婆就在旁邊還懷孕
我有一個警察朋友
他曾經在一次任務中 打傷歹徒
最後歹徒就死在他懷孕的老婆旁邊
孩子出生後 好幾次差點弄死爸爸
我朋友在挖耳朵的時候
他兒子突然衝過來把挖耳棒插到爸爸腦袋裡
耳朵被孩子插聾
找了有道行的同事幫忙
最後發現 原來出生的孩子
就是那個打死的歹徒投胎的
只能說屋主遇到這種事 不是衰字可以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