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堡壘原則」:誰硬闖我家 誰準備送命

作者: gmooshan   2014-10-27 16:16:57
※ 引述《CBABYCBABY (子產)》之銘言:
: 八卦是我們的老祖宗很早就有這樣的觀念了。
: 漢代有一條法律說:「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欲犯法者
: 其時格殺之,無罪。」就是說隨便跑到別人的帝寶裡做一些偷雞摸狗
: 的事情,還有想要偷開別人的高級牛車或豪華遊艇,被當場抓包做掉
: 的話,主人是無罪的。
: 不只這樣,另外一條法律說:「禁吏毋夜入人廬舍捕人。犯者,其室
: 毆傷之,以毋故入人室律從事。」如果人民的保姆想要趁夜黑風高去
: 民宅抓人賺業績,結果反而被痛打一頓,主人也不會被抓去警察局泡茶。
: 唐代的法律規定跟這個「堡壘原則」就更像了:「諸夜無故入人家,
: 笞四十。主人登時殺者,勿論。」無緣無故跑到別人家裡,不管有沒
: 有要幹嘛,先吃四十下鞭子再說,更倒楣一點被主人殺掉,也不能對人家怎麼樣。
: 不敢評論這樣的法律是好還是不好,只是我們永遠也無法預測入侵者
: 會做出什麼樣的行為,有可能只是一個餓了好久的流浪漢想要填飽肚
: 子,但也有可能是會殺你全家的惡霸。若站在保護家人的立場,我也
: 會做出跟今天這個案子的屋主一樣行為,即便要負上後續的法律責任。
還有一個八卦是 "誰跟你老祖宗"
"誰跟你老祖宗"
"誰跟你老祖宗"
看了你這篇
我覺得那個好好一個人
卻去當中華民國的兵
還當了海軍陸戰隊
出手殺了一個手無寸鐵的臺灣人
殺了一個身為民主自由臺灣人在民主自由臺灣的土地上
進到民主自由臺灣的屋子裡
卻被一個中華民國退役的海軍陸戰隊軍人殺害
加上你說那老祖宗
應該判死刑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10-27 16:17:00
繞口令喔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0-27 16:17:00
版主 這三小? 有點精神分裂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4-10-27 16:18:00
說中文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4-10-27 16:20:00
你的鍵盤壞掉了嗎? 哈哈哈
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4-10-27 16:23:00
?
作者: Aquari (  ̄Д ̄)=o|▅▅▆▇▇◤)   2014-10-27 16:24:00
說得好 人家空中監獄 就是專門關這種 退役海陸殺人犯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27 16:25:00
?
作者: leehc (Jerry lee)   2014-10-27 16:26:00
他應該是殺了一個身處民主自由臺灣確侵犯他人進行偷竊的小偷吧!在民主自由臺灣的土地上 所以你認為只該保障小偷的自
作者: leonh0627 (leon 藍川)   2014-10-27 16:26:00
是否願意公布住家地址讓大家民主自由的參觀呢?
作者: alex55555 (正港獸人!!)   2014-10-27 16:26:00
自由民主是說可以隨意進入別人屋中喔? 公民課沒教
作者: 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   2014-10-27 16:36:00
不能隨意進別人屋中還要人家教喔? 這不是常識嗎
作者: auroraxxx (Books)   2014-10-27 16:36:00
講台語好嗎?
作者: GoldDeath (有事寫信請勿傳訊)   2014-10-27 16:38:00
ㄎ ,智__
作者: gn01642884 (領域中人)   2014-10-27 16:40:00
萬一有陌生男子進到你家偷東西 難道不能反抗?
作者: zeyi (澤伊)   2014-10-27 16:44:00
恩...
作者: jinniw43805 (Mg鎂)   2014-10-27 16:51:00
反串?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4-10-27 16:55:00
他在模仿王署長啦
作者: turgnev   2014-10-27 17:23:00
推!
作者: icar   2014-10-27 17:29:00
可以用台灣的法律講解一下嗎,有點複雜,只列條文也可以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4-10-27 17:30:00
連自由民主是什麼都不知道 看來是426來的妨害別人的自由和侵犯別人的權利和財產不是自由好麻
作者: KamijoToma (上条当麻)   2014-10-27 17:32:00
作者: java76803 (Giotto)   2014-10-27 17:35:00
操 講中文啦
作者: johnny04a (Johnny)   2014-10-27 17:36:00
..
作者: r123z999 (曉奧因休帝)   2014-10-27 17:55:00
反串好玩嗎?
作者: esf1y (esfly)   2014-10-27 18:10:00
廢文 很無聊
作者: u3ker7f6 (對阿對阿對阿對阿對阿)   2014-10-27 18:25:00
卻去當中華民國的兵??嗯難怪你會這樣想 替代役不是兵只想飄只想爽 沒當過兵的不能稱作男人 小朋友~~
作者: wayne200135 (軍武王)   2014-10-27 18:34:00
................
作者: modernpkman (不宅)   2014-10-27 18:51:0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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