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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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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7日專電)南韓光州地方法院今天審理「世越號」客輪沈船案,
光州地方檢察廳要求將棄船逃跑的船長李俊錫處以死刑,對大副、二副及輪機長3人處以
無期徒刑。
今年4月16日在全羅南道珍島海域的世越號客輪沉沒,包括迄今未能打撈上岸的10名失蹤
者在內,共有304人罹難,並有142名乘客受傷。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今天檢方對世越號船長、大副、二副及輪機長4人,分別
以「殺人罪」、「殺人未遂罪」等罪名起訴,要求法庭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對三副及操
舵手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罪名起訴,另外9名船員則以觸犯「遺棄致死致傷罪
」起訴,分別要求法院處以15年至30年不等的徒刑。
據報導,檢方強調,身為船長、船員卻未能切實履行海運法航運管理規定及受難救護法等
,同時,對於船舶沉沒的可能性、乘客在船艙內的待命狀態等都無法切實掌握,且也未能
向乘客及早下達棄船命令等,顯有過失。 1031027
3.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0270274-1.aspx
4.備註:
希望沒有人忘記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