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喪失投票權利 柯P監票部隊:全面開戰

作者: getwild (@@)   2014-10-27 18:29:52
※ 引述《askaleroux (攘夷志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柯文哲青年部監票部隊「KP's Lab 青年實驗室」26日在臉書上爆料,近日有許多內監票員
: 遭區公所「告知」,若不在戶籍所在的選區內監票,將「喪失投票權利」。柯文哲監票部隊
: 批評,這是惡意傳達不實的消息,如國民黨與台北市長郝龍斌要耍小動作,「我們已經做好
: 全面開戰的準備」。
: 柯文哲監票部隊今(27日)表示,為了顧及不誘發「妨礙投票秘密」的違法情形,如:僅1
: 位B里監票員在A里投票,造成A里里長票櫃中出現1 張B里里長選票的「明顯」狀況,因此,
: 內監票員已事先聲明放棄里長的投票權。但柯文哲監票部隊接受採訪指出,近日卻有不少內
: 監票員接到區公所的來電,表明即使簽署放棄里長投票的同意書,仍「不承認」,且恐喪失
: 投票權利。
: 「難道台北市政府轄下的12個區公所的選務人員想要在11月29日(投票日)搞鬼嗎?」柯文
: 哲監票部隊痛批,此作法是想逼迫支持柯文哲者,直接放棄擔任內監票員的機會,「實在太
: 惡劣了!」讓人聯想起1992年黃信介「元帥東征」到花蓮競選立委發生的「做票事件」。
: 對此,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今(27日)表示,在非個人選區工作的監票員無法投票,是根
: 據《選罷法》的規定,因台灣沒有不在籍投票制度,無法轉移選票至其它選區,「對所有人
: 都一樣」,並沒有因人設事。
: 但此說法,卻遭柯文哲監票部隊打臉。柯文哲監票部隊指出,「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多數並
: 没有跨越行政區」,且根據公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
: 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之規定,監票員能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直接投票外,也可向
: 投開票所請假,回去戶籍所在地的投開票所投票,「市長、市議員和里長這3張選票的投票
: 權,完全沒有影響!」
: 3.新聞連結:
: http://ppt.cc/MBxz
: 4.備註:
: 監個票而已 緊張成這樣
: 身上有屎是不是?
: 狗黨作票者聯盟 11月29日 全面開戰
以當了好多次的選務人員經驗來說。
選務人員要能投票有兩個方式。
(1)如果這次的選舉,你的票都在負責的投開票所,選務單位會自動幫你的票轉到
你負責的投開票所。像選總統或縣長,我的戶籍地在同A地,工作地在同縣市的B地
。你的票就會從A地挪到B地。然後你的名字會在B地的選舉人名冊裡最後一頁。
(2)如果你的票只要有一張跟負責的投開票所的票不同(如里長或鄉代),那你的票
就不會轉移到工作投開票所,你沒辦法到工作投開票所投票,但是你可以請假回去
投票。
所以根本不會有喪失投票資格的情況,(除非你選前才遷戶籍),票還是在原處,
你也有休息時間可以回去投票。把新聞所說的區公所人員挖出來,他應該已經犯法了吧。
作者: kc (跌 倒 了)   2014-10-27 18:30:00
挖不出來啊....多半被告知的時候都沒有留下證據吧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4-10-27 18:31:00
所以實務上也沒這回事 法律上也沒這回事囉?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0-27 18:31:00
就唬一些不懂法律的人吧,幹,蛆公所是哪位白痴講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0-27 18:31:00
大家好 我是鍵盤區公所人員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0-27 18:31:00
所以現在到底有沒有人被逼到不能投票?? 已經沒事了嗎??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0-27 18:32:00
記者說的話能信 屎都能吃了 但是屎真的可以吃 你信不信
作者: lineage0916 (白穆)   2014-10-27 18:33:00
推專業根本就沒這回事,但會有無法投的情況,除非你挪出時間回去你所屬的投票所
作者: tschia (少年成為神話...)   2014-10-27 19:46:00
推專業 可惜這根本是基本選務法條 從民主制度基本原則去判斷也知道除非褫奪公權根本不應該有強迫放棄投票權有人拿這個出來唬人就表示根本看準了國人素養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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