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名婦人因搭公車相識,卻因口舌惹肢體衝突,其中1名婦人因被說老記恨,事後又
因搭車爭執,怒甩對方耳光,被控傷害罪起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游姓婦人(67歲)因常搭台中市131號公車認識楊婦,楊婦
曾說她,「人若老不要常搭同一班車,對腦子比較好」,游婦因此記恨。
今年8月16日上午8時許,游婦搭131號且在北區五權路某站下車,巧遇楊婦也從該站要上
該公車,游婦下車後就左擋右擋,楊婦左閃右閃都被擋住,隨即游婦舉左手就打楊婦耳光
,持續打了好幾下,楊婦呼救,一年輕人才協助報警,檢將游婦依傷害罪起訴。(陳亮諭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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