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xonly (QQQ)
2014-10-29 08:06:11真相到底是什麼阿
光看新聞會有這樣的認知(A)
嫌犯王明助拿著槍對著警察李泱輯
最後警朝嫌犯開了4槍
法官判賠104萬
但是再加上後面的補充內容大概如下(B)
嫌犯並未掏槍 而是朝警察方向移動
警察開了4槍 其中2槍是嫌犯倒地後開槍
一審判賠104萬 二審時嫌犯撤告 所以免賠
記者現在為了點閱率
也開始剪接真相嗎???
故意避開部分事實
弄出讓大家心裡很不平衡的報導???
如果是狀況A 那大家會很生氣很正常
但是狀況B 故事就沒那麼誇張 大致還算合理
(就算是美國警方也不該倒地補槍吧 而且最後也免賠)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29 08:10:00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4-10-29 08:11:00新聞業(X) 製造業(O)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29 08:12:00還有呢,背後理由恐怕是324後的惡意漂白
作者:
KIRA8015 (KIRA8015)
2014-10-29 08:12:00判決主文寫說對方是要跑走 警察才開槍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29 08:14:00「對方是要跑走 警察才開槍」是正當防衛還是逞暴力獸慾?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14-10-29 08:18:00背後開槍有要件符合就可以成立例如: 他邊跑邊攻擊
作者: yoshro 2014-10-29 08:19:00
推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10-29 08:22:00應該是狀況C
有的是說犯人要攻擊警察 有的又說犯人只有逃跑沒抵抗看法官相信哪邊的證詞吧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10-29 08:22:00說不定東森還可以靠批踢踢炒這篇舊文,幫忙車輪黨蓋掉板上討論本週立法院院會還有#1KJqp-FC引的彈道鑑定,不是只用聽的
作者:
binshin (高級工讀生)
2014-10-29 08:32:00如果事實是歹徒已經倒地 沒有反抗能力 你又開2槍 顯然就警察後面開兩槍的行為 不應評價為妥適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4-10-29 09:14:00只能在嫌犯要傷害人時開槍 逃跑應該不包含在內
作者:
YMSH205 (^^)
2014-10-29 09:38:00逃跑那能開槍 除非對方回馬槍 所以警察很吃虧連開四槍爭議還是要討論 到底是在什麼狀況開四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