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死竊賊為勇夫? 撲馬:文化情緒的判斷

作者: catwalk456 (巴黎草莓)   2014-10-29 11:48:27
※ 引述《kuro (消滅黨國威權遺毒)》之銘言:
: 日前台北市有位男子為了保護孕妻,將潛入家中的竊賊打死,最後男子因過失致死罪法
: 辦。當時《蘋果》民調還指出,有超過六成民眾認為未防衛過當,甚至有許多網友還冠
: 以男子「勇夫」稱號。對此部落客撲馬直言:「這些都是文化情緒的判斷。」
: 撲馬在《想想論壇》發表「屋主勒死賊,賊嚇死台灣」一文中指出,由於該竊賊有「前
: 科」、「剛出獄」、「失業五個月」的符碼,進而讓民眾認為該男子有「不得不然」的
: 行為舉止。撲馬也在文中舉例說,如果今天是陳為廷跟林飛帆,衝立院偷議事紀錄,已
: 經犯下標準的侵入竊盜,結果剛好被立委蔡正元撞見,結果陳、林反擊跑出立院,蔡正
: 元為了保護馬尾女助理叫司機開車撞他們兩人,「不知道民調怎麼看?」
真的是什麼東東一沾到馬立刻變調。
不用告訴你民調怎麼看,就告訴你歷史怎麼看就好了:
「遇賊等警察來處理?曾有「海陸兵屋主」報警後反遭砍傷
誰不希望有警察協助捉賊呢,但有時間能等待嗎?2010年12月三重發生一樣的闖空門案件
,當時林嫌跑到民宅四樓偷東西,偷到一半屋主回家,他情急之下跪地求饒,曾是海軍陸
戰隊的黃姓屋主將他制伏,但就在報警同時,嫌犯為了脫逃,跑去廚房拿菜刀,就朝屋主
頸動脈砍了好幾刀,隨後逃逸,當時目擊者說:「我看我叔叔頸動脈超深的,嫌犯往那邊
跑,我剛跟我朋友過去那邊找,發現流理臺跟地上,都是血跡。」
好奇怪,你莫名其妙闖進我家,我不但不能把你打一頓,而且我還要報警處理,那這中間
的空檔是要幹嘛?喝茶吃魚嗎?而且這干林飛帆、立法院什麼事?立法院是你家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49:00
你跑進我家偷東西我還要思考一下是不是我推了一把這就是空心菜論壇要大家思考的部份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0-29 11:50:00
警察不可靠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4-10-29 11:51:00
公僕竟然把立法院當自己家 威權時代?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4-10-29 11:51:00
跟仁苯一樣阿 他愛偷就讓他偷阿 偷到不想偷就不會偷了
作者: OPWaug (哼哼)   2014-10-29 11:51:00
月旦就充斥著這種垃圾文章 一堆髮匠法狗都在用鼻子看世界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10-29 11:51:00
無故闖入別人家 還講啥武器對等 當人家家裡競技場嗎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0-29 11:52:00
推文各種腦補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4-10-29 11:52:00
主人進傭人房 跟 小偷進屋偷竊 能類比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52:00
慘了 你家有菜刀 人家只有水果刀 武器不對等怎麼辦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10-29 11:52:00
法律念多了 以為這世界所有人都會理性三階段論思考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4-10-29 11:53:00
那你還不快點去買把水果刀送給他來個公平對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53:00
正常人都不會用三階論思考 那是用來考試的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0-29 11:53:00
行使防衛電光火石之間 還要考慮哩老師手段或防衛結果過不過當
作者: tacochung (Taco)   2014-10-29 11:54:00
以後看到賊,要跟他說「先生您先坐一下喝茶」等我報警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0-29 11:54:00
是否足以用最小侵害阻止威脅 行使防衛與防衛結果是否相當 ㄏ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4-10-29 11:54:00
純粹舉例錯了...後面在硬ㄠ...承認舉例錯會怎樣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54:00
如果是柔弱女賊我只能先制伏她再脫光她 然後報警 別無選擇法律人從不認錯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4-10-29 11:55:00
法律人判錯又不會被判刑 連醫生都要賠錢判刑了....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0-29 11:56:00
唯有把正妹女賊剝光才能避免進一步侵害 不然我要把她綑起來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56:00
脫光還掙扎真的只能繩縛 別逼我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4-10-29 11:56:00
那會變他講a你說b支持者認為a說的好可是大家都批b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0-29 11:57:00
反正把對方套上法律人就能嘴到爽了愛怎麼說都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57:00
阿就真的是法律人咩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0-29 11:58:00
有趣的是前面還有噓9.2的這篇跑出空心菜論壇 風向ㄏ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1:59:00
因為文章發在空心菜論壇阿 整天要人想想
作者: MrDisgrace (糞箱ONE買うの?)   2014-10-29 12:00:00
想想可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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