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ro (消滅黨國威權遺毒)》之銘言:
: 日前台北市有位男子為了保護孕妻,將潛入家中的竊賊打死,最後男子因過失致死罪法
: 辦。當時《蘋果》民調還指出,有超過六成民眾認為未防衛過當,甚至有許多網友還冠
: 以男子「勇夫」稱號。對此部落客撲馬直言:「這些都是文化情緒的判斷。」
: 撲馬在《想想論壇》發表「屋主勒死賊,賊嚇死台灣」一文中指出,由於該竊賊有「前
: 科」、「剛出獄」、「失業五個月」的符碼,進而讓民眾認為該男子有「不得不然」的
: 行為舉止。撲馬也在文中舉例說,如果今天是陳為廷跟林飛帆,衝立院偷議事紀錄,已
: 經犯下標準的侵入竊盜,結果剛好被立委蔡正元撞見,結果陳、林反擊跑出立院,蔡正
: 元為了保護馬尾女助理叫司機開車撞他們兩人,「不知道民調怎麼看?」
真的是什麼東東一沾到馬立刻變調。
不用告訴你民調怎麼看,就告訴你歷史怎麼看就好了:
「遇賊等警察來處理?曾有「海陸兵屋主」報警後反遭砍傷
誰不希望有警察協助捉賊呢,但有時間能等待嗎?2010年12月三重發生一樣的闖空門案件
,當時林嫌跑到民宅四樓偷東西,偷到一半屋主回家,他情急之下跪地求饒,曾是海軍陸
戰隊的黃姓屋主將他制伏,但就在報警同時,嫌犯為了脫逃,跑去廚房拿菜刀,就朝屋主
頸動脈砍了好幾刀,隨後逃逸,當時目擊者說:「我看我叔叔頸動脈超深的,嫌犯往那邊
跑,我剛跟我朋友過去那邊找,發現流理臺跟地上,都是血跡。」
好奇怪,你莫名其妙闖進我家,我不但不能把你打一頓,而且我還要報警處理,那這中間
的空檔是要幹嘛?喝茶吃魚嗎?而且這干林飛帆、立法院什麼事?立法院是你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