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秋堇立委國會辦公室
http://goo.gl/uoWSJI
今天下午三點,
王金平院長第一次主持“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朝野協商,
昨天衛環委員會輪值主席王育敏已經說,
希望後天禮拜五可以三讀通過。
事實上,
還有19條重要的條文都還沒有達成共識,
被保留的條文,
都是討論了幾天幾夜還沒共識、充滿了各種不同角度的爭論,
魔鬼藏在細節裡,
其中的楣楣角角,十分複雜,
甚至牽涉到過去衛福部為廠商所開的後門,
我們都要一個一個找出來,再一個一個把它關起來!
這其中的論戰都是炮火隆隆、攻防不斷的,
怎麼可能後天星期五就能三讀通過?
我不懂,這樣不斷給社會錯誤的訊息,
到底對修食管法有什麼幫助?
難不成,只是想為未來的藍綠對決埋下伏筆?
說不能迅速通過,
都是民進黨的委員不斷發言、不斷討論的錯?
今天的朝野協商,
針對大統長基案18.5億不法利得被刑事判決3800萬”沖掉”的問題,
法務部和司法院還是意見相左、爭持不下,
擔任過法官的吳秉叡和司法院看法一致,
如果取消了法人的罰金刑(法人除罪化),
現在所有偵查中的食安案件,黑心廠商的公司全部都會免訴,
法院審理中的黑心廠商公司,全部都不受理,
意思是,好不容易檢察官已經起訴,法院也開始審理了,
全部都要停下來、不算數,
這種立法,人民可以接受嗎?
但討論到五點半,還是有許多執政黨的立委接受法務部的看法。
今天的討論,最後沒有定論,
這個問題,下星期三下午三點,還要繼續朝野協商,
但是對我而言有一個很大的意義,
不論司法院、法務部或藍綠立委,
都認定不法利得放在食管法裡面,
是有必要的。
這是我在去年五月修食管法的時候,
不斷要求將不法利得放進食管法裡面,
“強迫”衛福部要對黑心廠商課不法利得,
本來衛福部不斷反對,
說根據行政罰法第18條,一樣可以課不法利得,
我發言要求衛福部說明,
衛福部(包括過去的衛生署),
什麼時候課過黑心廠商的不法利得?
官員面面相覷,
答案是:一件也沒有!
所以我強力要求邱文達部長,
不法利得放在行政罰法第18條,
衛福部的官員就覺得”事不關己”,
根本不會想要去引用,
或許有人曾經想要引用,
但受到壓力,不敢引用,
不過一旦放在食管法裡面,
衛福部的官員就無法逃避。
受到壓力的時候,也可以對上級長官說,
在食管法裡就是有這一條,我不執行都不行。
這對正派的官員也是一種保護。
論辯到最後,
衛福部終於同意不法利得入食管法。
現在問題是,
怎麼樣讓不法利得真正課得到?
許多學者認為,不需要冒著”法人除罪化”的風險,
一樣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所以民進黨今天提案,
在食管法第44條條文中排除行政罰法第18條的規定,
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精神,
加上49條之2的修正,
來解決這個問題。
(看起來有點複雜吧,我也是聽了很久,
又不斷請教學者專家,才弄懂其中來龍去脈)
總而言之,
我認為,不顧司法院的意見,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若按法務部所支持的行政院版本通過的話,
到時候就會演變成無法收拾的亂象:
就是法務部的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没收法人的不法所得,
但是因為法人已經除罪化,
無從判定其所得是否為”不法”所得,
法官只好駁回檢察官的聲請,
結論是,這個沒收規定將形同虛設!
所以我才認為,寧可在立法院內多花時間,詳細討論,
找出可以周全解決的方案,
不要趕工式的倉促立法,
只為了在政治上可以向人民宣傳,
我們很迅速、有效率地的在立法,
結果食安問題沒有解決,
反而造成另一場法律戰火,
而且保證烽火連天,永無寧日,
那就真的十分罪過了。
※ 引述《jhc0723 (Embeded Funny)》之銘言:
: 田秋堇立委國會辦公室
: http://goo.gl/uoWSJI
: 今天從下午四點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朝野協商,
: 一直到晚上七點半,
: 原來被保留的條文還是繼續保留!
: 接下來,星期三的協商由王院長主持。
: 為解決大統長基案18.5億不法利得被3800萬刑事罰金“沖”掉、
: 所謂“一罪不二罰”的問題,
: 食管法第49條,法務部主張 “法人除罪化”,
: 司法院一直不能接受。
: 王育敏擔任主席,支持法務部的看法,
: 甚至最後差點做成結論,
: 就是司法院已經接受法務部的看法。
: 到後來,我只好請司法院的廳長站到詢答台的麥克風前,
: 把話再說清楚,
: 她說到後來,連“紊亂司法體制”的話都說出來了 。
: 我說,既然司法院跟法務部的意見還是不同, 那就繼續保留吧!
: 但既然如此,在場的人也不可以隨便對外放話說,
: 是在野黨杯葛所以今天才一事無成、沒有通過任何條文……
: 因為國民黨一直急著在11月29日投票前三讀通過食管法,
: 所以只要我們認真、仔細討論條文,
: 就有人跳腳、對外放話罵我們杯葛、拖延修法,真的很過分!
: 最過分的是,他們竟然把食管法當成………政治止血ok繃,
: 人民受這麼大的傷害,好不容易才換到一次修法的機會。
: 我真的不懂到底在趕什麼
: (草率、趕工式的修法,怎麼可能修出週全的法律?)
: 後來,我才明白,原來他們趕著在11/29投票前,
: 向人民說“我們很有效率的通過了食管法,
: 而民進黨在修法過程中還是處處搗亂”。
: 真是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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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罪不能兩罰 所以先找罰款輕的來繳就脫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