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呂秋遠律師:竊賊與防衛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4-10-29 22:07:57
※ 引述《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之銘言:
: 建議一些鄉民不要再打稻草人了
: 我知道你們很關心,但其實有更多值得你們關注的事
: 檢察官沒有權力決定不起訴他(雖然他們都不會起訴警察。)
: 倒是檢察官用傷害致死起訴還可能構成正當防衛而不罰
: 用過失殺人卻因為實務不承認過失防衛,所以最後一定有罪......
: PS把人掐死一定有故意阿...
: 難道是不小心跌倒手剛好放在小偷脖子上阿斯~~他就死了喔...
: 其實你們Argue的東西法律也都有規定了
: Ex當時哪有空想那麼多、阿你就來試試看、廢死聯盟踹共啊
: 那根本不是罪名的問題,而是量刑的問題(刑法Ꜳ3,57,59參照)
: 你們根本戰錯東西戰錯人,多去關注魏家假油、神D賄選、馬娘賣台的事好嗎。
: 不要總是把法律、法律人想成一堆智障好嗎
: 當年立(抄?)刑法的時候至少那些委員素養都還是不錯的
: 馬娘娘可聰明的哩,聰明到都快要把台灣賣掉了還一堆689超爽
: 你們真正應該擔心的
: 反而是檢察官這種大如天的權力
: 今天他滿足了你們的爽感,明天可不知道能夠用來遮掩多少齷齪。
有人在推文說台灣的檢方已經很沒力了
不要再縮限檢方權力云云 聽了覺得有點好笑
用我老師的說法跳出來吐一下 加上一點個人意見
各位鍵盤檢察官律師法官請手下留情
相信大家都聽過"無罪推定原則"吧?
但我說台灣的法律是讓檢方直接可以有罪推定再說的
理由是什麼 看最近頂新魏老三被羈押的理由就好:
串供 滅證 逃亡
這三個理由裡面除了逃亡之外 都是"有罪推定"的
怎麼說咧?
試問 如果一開始就無罪推定 怎麼會預想他會串供滅證?
如果檢方羈押時就已經掌握各種鐵證足以定魏老三的罪
那為什麼要怕他去串供滅證?
證據檢方都抓在手上了 他去串去滅只是讓他多吃偽證和滅證罪而已啊
但是 我們的檢方卻可以用串供滅證先把人押住再去找證據?
這時有人會說 無罪推定是法官的責任 法官別判錯就好
檢方不用有罪推定的話要怎麼辦案?
那麼 沒有積極事證而被羈押然後起訴
結果被判無罪的人都只能怪自己衰小嗎?
檢方可以說"因為我們有社會道德期待的壓力 所以不得不這麼做"嗎?
東方社會的民眾投射在犯罪人身上的情感很詭異
我們都先設想"自己不會是那個被檢調迫害的對象"
只要看到有個人被公權力懷疑而受害了
就直覺性的覺得:這人一定有做什麼壞事 不然怎麼會被抓?
但我們都沒想過"要是自己今天是那個被公權力懷疑卻無辜的人
自己會怎麼看待這個制度?"
然後有一個無辜的人
到了今天還因為一堆不公平的審判程序和說法被關在牢裡
只因為很多人之前都說他貪污
無視於他被程序迫害的事實
而今天願意再出來為他發聲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首篇推文裡有人說"法律人都覺得只有自己才有資格討論法律"
我覺得應該說 法律人只是在討論法律的時候
出發點跟沒學法律的人不一樣而已
因為法律人不能只從"個案" 去決定一套適用於所有人的標準
還有 這案件的真相只有當事人和死者知道而已
死者是不是真的"該死"也無從得知了
很多人在講"堡壘原則/理論"最直接了當
我只能說這不符東方台灣社會的文化本質
法律的制定是不能跟文化脫鉤的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性產業不能合法
多元成家會被阻擋 槍枝的合法私有不可能
因為台灣的法律多數是從別的國家抄來的
所以裡面少了很多台灣自己的文化內涵
美國可以合法持槍 因為這是他們的立國精神
今天台灣的食管法罰則有可能上修
這也算是一種台灣的"文化"所影響的法律
但最後還是取決於民眾的公共議題的思考和理性思辯的能力
作者: louiswoman (匈奴夫人)   2014-10-29 22:10:00
法律人個個都像馬英九 跟他們說什麼都是多餘的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0-29 22:13:00
法律人個個都馬英九? 支持DPP跟支持KMT法律人就不同說句白的 法律人講得再多 都是立場再決定是非但是非 就是 是非 所以用心證或理論也只能騙不懂的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9 22:41:00
是串供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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