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呂秋遠律師:竊賊與防衛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28:45
這些律師真是唸書唸到頭殼壞掉,講難聽一點,你們這些人
搞不好連打架的經驗都沒有...
就算是為了女人爭風吃醋打架,那個壓力都非同小可,
更何況是歹徒衝進你家,還能冷進思考說:
「我佛慈悲,等等只出3成功力就好」
你他媽的是武俠小說看太多喔,要不要幫歹徒點穴算了,幹!
還 KO 哩,你以為是在擂台比武喔,把對方打趴了會有裁判過來
把你們拉開?
事實上擂台上不是軟墊就是薄木板,一般家庭不是水泥地就是磁磚,
同樣招式更容易至人於死,那個力道更難拿捏。那你是不是要跟歹徒
說等等我先鋪好墊子再跟你打,你白痴嗎?
再用說這些亡命之徒隨時身上都帶著扁鑽小刀之類的,今天何先生
沒被捅死已是萬幸。挖,結果還有人說你出手太重,難道要等到
何先生+何太太三條命都沒了(加上肚子裡的小孩),然後法官又不判死
拖個10幾年,廢死再三不五時出來靠腰,這是我們要的結果嗎?
文末還講到人性的考量,我操你媽的人性拉,會影響你身命安全的歹徒
你搞廢死,看到你就被逃走的蟑螂你拍個稀巴爛,你好意思講我都不好
意思聽,幹!
什麼文化,我看到的只有鄉愿!幹你媽的!
還舉什麼開車不小心撞死人也拿出來舉例,我開車會開進你家嗎?幹你媽的!
老實說今天歹徒被打死還好,誰知道這人要是沒死是不是出獄後
會報復何先生,何先生要是缺錢打官司我一定贊助他,媽的死台灣司法!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29:00
鄉明鍵盤也開得一手好車阿
作者: louiswoman (匈奴夫人)   2014-10-29 23:29:00
推原PO觀念正確
作者: henry8400 (cccc)   2014-10-29 23:30:00
說得好 只可惜這邊只看顏色
作者: Atwo (A兔)   2014-10-29 23:31:00
你似乎不懂凡事到最後只要活下來 都免不了法律的束縛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23:31:00
事實是小偷沒扁鑽、屋主也沒受傷,結果小偷被殺死了
作者: end81235 (21)   2014-10-29 23:32:00
認真來說…你不能以結果有沒有罪當成行為正當與否的標的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32:00
有人結果論囉 真是事後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34:00
那麼愛講法律,那個為了抵抗性侵被判死的伊朗女呢?被法律束縛跟被法律強姦是兩碼事那這樣國際上就不用聲援那個伊朗女了嘛,法律萬歲
作者: Atwo (A兔)   2014-10-29 23:36:00
哩公啥?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36:00
沒在思考的言論 起衝突就要幹掉人家喔 因為人家會報復
作者: end81235 (21)   2014-10-29 23:36:00
我的意思就是說,他的行為正不正當和有沒有罪是兩回事因為是不同的面向去看同一件事情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37:00
廢話誰知道小偷有沒有帶扁鑽,你要不要先幫小偷搜身算了?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4-10-29 23:37:00
從學運圍警局 呂講一堆屁話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37:00
用前面幾篇完全錯誤理解法律專有名詞"無期待可能性"
作者: myrzr ( )   2014-10-29 23:37:00
原來某樓有透視眼,沒打之前就知道對方身上有沒有凶器,失敬失敬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38:00
因為對方會以後很可能報復我 我沒期待可能性不幹掉他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4-10-29 23:38:00
我就取消追蹤了 法律人真的都很自以為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29 23:38:00
法律本來就是後見之明囉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40:00
我支持學運,但這番話我真的聽不下去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40:00
有法律基礎好棒棒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41:00
沒念書的就不用說一堆蠢話了 沒依據只有我認為誰想看
作者: Atwo (A兔)   2014-10-29 23:41:00
那就別聽了 反正聽不聽也沒什麼差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42:00
有唸書的人被歹徒闖進家裡要不要先拿聖經感化一下對方?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29 23:44:00
不用感化啦 只要不要打死對方就好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4-10-29 23:44:00
懂法律沒啥了不起的 很多法律人都活在自己世界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44:00
別鬧了 人家念過法律的 一定可以處理各種犯罪型態的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44:00
已經說有念書的也是肯否說都有 但人家是分析不是我認為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45:00
台灣司法搞到都沒幾個人信了,結果是我們沒唸書的人的錯?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45:00
肯否說都有 還有折衷說阿~ 各打五十大板 結案!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29 23:46:00
其實也沒什麼錯不錯啊 是規則就是這樣定 要改變就修法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4-10-29 23:46:00
這些人真的唸書唸到都沒人性了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47:00
對阿 有各XX說 但總有個理論支持 我認為就是個屁而已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47:00
書是很會唸,我看實際上就是沒半點接頭拼搏經驗設計出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律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48:00
阿這邊戰一堆的有誰有被他人侵入住宅過 阿不是更好笑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48:00
街頭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48:00
也知道各理論都有 那你又如何主張各造權益 法律可沒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23:48:00
法院是講證據的,講一堆"感覺","我想",是能當證物哦?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4-10-29 23:49:00
這種你死我活的狀況 能進法院給人審就贏啦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23:50:00
你幹脆說不幹掉他會引發蝴蝶效應,火山爆發,引起大海嘯...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50:00
阿你沒把入侵你家的人幹掉? 不是進家裡就要幹掉嗎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4-10-29 23:51:00
h亂扯啥 根本來亂的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23:51:00
屋主可是救世主哦; 證明?人都死了,不會發生災難要如何證明
作者: RonaldBBS   2014-10-29 23:52:00
h講的沒錯阿 本來就是 入侵住宅直接推論有生命危險??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52:00
那種出獄後報復的一堆,只能說台灣人真健忘...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55:00
乾脆對小偷說我今天放你一馬不取你性命,喔喔大俠不要忘了今天那個小偷有動手,已經變成「強盜」了\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4-10-29 23:55:00
真不該浪費時間看這種文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29 23:56:00
應該要說錢給你 老婆給你上 一片和諧 又是美好一天~
作者: ufo15526368   2014-10-29 23:58:00
這篇中肯 反觀陳水扁律師鋃鐺入獄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29 23:58:00
美國人拍了這麼多搞私刑的電影,連他們都對自己的司法沒信心了,今天台灣人還在好棒棒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29 23:58:00
其實你要說防止出獄報復 那任何罪都可以殺掉現行犯哩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01:00
小偷有動手刑法上算準強盜罪 不過這條本就飽受批評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30 00:01:00
非法制裁,重案對決,勇敢復仇人...自己找來看,不囉唆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02:00
到底哪裡沒保護被害人 本案被害人是竊賊耶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30 00:02:00
今天反而有人要求老百姓有張三豐的武藝點到為止才是好笑對啊屋主應該先讓小偷砍個幾刀,這樣法官才不會重判何先生少練了鐵布衫真是失策,這樣讓歹徒砍到累他就沒罪了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30 00:04:00
好啦 其實小偷動手也是為了防衛自己生命權 以正當防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05:00
屋主如果一開頭就要殺小偷 小偷本就可正當防位
作者: alan00 (alan00)   2014-10-30 00:06:00
給犯人人權 誰要給死者人權? 鄉民最愛這句ㄌ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06:00
鄉民太容易覺得一定要怎樣怎樣 就像推崇的堡壘原則法律是很多彈性原則跟例外的 堡壘原則在美國肯定也很多不同的標準或例外情形 這次的案子也是也許符合正當防位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30 00:09:00
真好,以後當小偷還可以大聲喊你殺了我要被判刑科科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09:00
也許不符合 就是要去找證據判斷當下事實為何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30 00:09:00
結果對方只打傷你 這招就沒用啦= =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4-10-30 00:10:00
台灣沒有美國的堡壘原則就是一大敗筆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11:00
堡壘原則根本也一堆例外 竊賊是12歲小孩你能殺她?阿如果這個12歲小孩孔武有力那又不能主張?沒有伊定怎樣的啦 都是個案是實判斷加比例原則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10-30 00:12:00
稻草人論調不要拿出來 現眼了偏離事實個案討論沒完沒了
作者: RonaldBBS   2014-10-30 00:13:00
事實是妳們根本不知道本案事實吧 講的筆檢警還懂
作者: ericleft (呆鵝誤我一生~~)   2014-10-30 00:52:00
廢文
作者: lwowl (暱稱)   2014-10-30 01:31:00
看到不同觀點可以多思考多了解看看
作者: pagl ( (^ε^)/ )   2014-10-30 02:51:00
嘴巴講講也是很容易啦沒經驗就能高談闊論的 路上到處都是 不缺你一個啦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4-10-30 03:16:00
蟑螂說太精彩了!必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