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iesu0024 (詳詳)》之銘言: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光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江守山創辦「江醫師の魚舖子」,受頂新劣油波及,店內販賣的
: 醇豬肉酥、海苔芝麻豬肉酥,因使用頂新集團族下正義公司油品而中鏢,江守山認為,頂
: 新至今沒具體賠償行動,為保障公司及替曾至「江醫師の魚舖子」消費的6000名消費者爭
: 取權益,向台北地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頂新前董事魏應充4兄弟及正義公司給付10億元
: ,台北地院今裁准,命魏家4兄弟及正義公司賠付10億元。
記者加油好嗎?不要故意用這種誤導的標題
法院裁定核准的是「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的核發只會做形式審查而不包含實質認定
你只要聲稱擁有該筆債權形式要件也符合就核定下來了
但相對的,只要債務人認為這筆債權不存在
就可以在20日內提起異議,支付命令就失效轉成訴訟程序了
作者: ivansai 2014-10-30 17:39:00
記者的程度意外嗎?
作者:
YMSH205 (^^)
2014-10-30 17:39:00這是不是之前詐騙集團常用的手法 賭人不提異議的手法@@?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10-30 17:41:00一定抗告的...江守山也不會真的繳錢打官司 必敗無疑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30 17:41:00而且異議不用寫理由 寫兩個字[異議]就行了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14-10-30 17:41:00
像這類知識要參考法律系的哪些科目?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0-30 17:41:00
不過為什麼其他「受害者」不跟法院提出同樣的命令?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0-30 17:42:00一定會打官司啊 10億都能請多少律師了?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30 17:43:00只好以人海戰~ 撑過20天就勝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30 17:43:00魏家又不是智障 不可能不提異議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0-30 17:44:00
王品,或是統一怎不告?
作者:
ZaaRri (Keep The Faith)
2014-10-30 17:45:00支付命令而已就在高潮 顆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30 17:45:00等到要先墊付裁判費 很大機會就縮手了啦提支付命令本來就是作秀爭取新聞版面意義多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4-10-30 17:46:00[新聞] 大逆轉 法院判決魏家10億免賠 民眾怒嗆恐龍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30 17:48:00真得想打官司還不如直接提民事官司 還省好幾道程序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4-10-30 17:49:0010E的裁判費,一審要繳7,822,000元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0-30 17:49:00樓上怎麼可以破梗
我懷疑記者是故意放大標題讓魏家的人知道快點去提異議不然這種支付命令就像之前的老翁一樣不甩的可能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