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桌球教練利用權勢性侵女學生被判刑
彰化縣葉姓桌球教練,在其私營訓練館內指導學生練球,涉嫌在101年暑假對未滿14歲
甲女利用權勢舌吻、口交3次,又對未滿14歲乙女從背後熊抱強制猥褻2次,少女內心不願
意,但也無力反抗,賠償甲女70萬後,台中高分院判葉某4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葉某是彰化縣某私營桌球館教練,有國中小學生到該館進行訓練,由於平常
訓練嚴格,竟出現利用權勢要女學生為他手淫、口交及從後熊抱女生猥褻等犯罪行為。
101年7、8月暑假期間,甲女為國小五年級升六年級,未滿14歲,竟在桌球館女生休息室
,葉某強拉甲女的手為他手淫,甲女想伸走又被拉回來,進而要甲女為他口交,葉嫌則撫
摸甲女胸部及舌吻,也要求甲女親吻他的乳頭等,在暑假期間約3次上述口交性侵得逞。
101年9月以後,又看上另一名小六生乙女,同樣未滿14歲,連續在球館內,沒有其他人的
時候,從後熊抱乙女,強制撫摸她的胸部,以此強制猥褻乙女2次得逞。
甲女供稱葉某也曾想以陰莖插入她的性器官,因她強力反抗,強烈表示不要而作罷,而她
就是「怕」,才不敢與葉教練翻臉,雖不願意也勉強為他打手槍、口交等,此案事後葉某
到甲女家裡道歉,並賠償70萬元,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判處4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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