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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2014/10/31 01:20~)
我來發狠寫個更白話的好了。
除了被封鎖,再也看不到我文章的人外,我問問在心裡很不爽我的人一個問題就好:「你
們到底在這系列的文章中,看到我哪一句話寫,『我覺得屋主不適用正當防衛』,應該判
重刑?」
我的推論很簡單,第一階段,屋主到底適用什麼罪名,我的看法比較接近傷害致死。因為
屋主的行為比較像是傷害,而不是「不適用任何刑法評價的行為」,就像開車、吃飯等等
,如果是傷害,那麼一開始就應該適用傷害罪,只是因為竊賊死亡,所以變成傷害致死罪
。
過失致死的要件,必須是因為刑法不評價的行為,導致死亡的結果。如果刑法評價這是傷
害,然後對方因為這個傷害行為死亡,就是傷害致死,這樣可以理解嗎?
再來,進入第二階段,才是許多朋友很在意的正當防衛。這階段會決定屋主能不能傷害致
死但不處罰。很抱歉,這部分我不能判斷,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甚至,因為現
場只有兩個活人一個死人,而兩個活人是夫妻,所以我不能判斷誰講的是真的,畢竟死人
已經不能說話。至於許多許多的「如果」,我看到了,但是這都是我們自己的猜測,要等
檢察官調查事實以後,或許我們才能知道。
總之,面對歹徒入侵家中,當然可以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利,但是要先觸犯刑法的罪名(第
一階段),才考量有沒有正當防衛(第二階段)。全世界採用三階段論的國家,沒有一個
國家會認同直接跳正當防衛,這叫做越級打怪。至於,這件案子裡,屋主到底有沒有正當
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是真男人,還是暴力男?我真的不知道。不要一直跳針要求我回答
我應該怎麼辦,如果是我,小偷已經躲進廁所裡,我應該會逃跑報警吧!畢竟我手無縛雞
之力,沒有這個勇氣與能力跟小偷打架。
(*編按:意思就是,如果根本沒有犯罪,就不需考慮正當防衛的問題;反之,想要證成是
正當防衛,就必須先確定有犯罪行為,再用阻卻違法的是由證成。)
我從來就沒有同情竊賊,但是請注意,他曾經是生命,目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意圖殺
害誰,準強盜罪,不過也就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不致死。至於其他的「如果」,我只
當做是幻想,因為目前真的沒看到證據顯示他想幹嘛。我隨便舉個「如果」好了,「如果
」當時竊賊想殺屋主與孕婦怎麼辦?二屍三命耶!
如果竊賊真的想動手殺人,屋主反擊,因此造成竊賊死亡,當然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或防
衛過當,這種「如果」跟現在的事實是一樣的,換句話說,屋主沒死,而竊賊死了,法院
就是要考慮「傷害致死」、「正當防衛」、「有責性」,不可能跳級打怪,第一階段都不
審,就直接跳第二階段的正當防衛。
簡單來說,就是不論竊賊做了什麼,如果竊賊死亡,依法就是得探討竊賊怎麼死的,屋主
有沒有下手過重,竊賊當時有沒有激烈攻擊屋主等等,不可以直接論斷屋主就是正當防衛
,也就是說,有人侵犯自己,所以自己就可以打死(打傷)對方,這樣的說法太武斷,因
為這樣會變成「以暴制暴」的社會,不會是法律所容許的。
好的,我已經充分表達我的看法,再跳針繼續說我沒人性,只是冷血的法匠,我也沒辦法
了,就不要看我這種低劣的文筆,我們就此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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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花時間幫人上課還要被酸的八卦
※ 引述《Lucianbear (水恆常流)》之銘言:
: ※ 引述《grace0928 (靜香)》之銘言:
: : 應該找人埋伏在呂秋遠他家,並且偷襲呂秋遠才對
: : 。
: : 呂秋遠
: : 一直以來都非常的自以為是,他都會在自己的臉書叫別人是同學,然後在那邊說什麼要學
: : 習他的觀念,然後呢,只要跟他不一樣,他就會說你不思考,然後再說這個社會不會進步
: : 。呂秋遠一直以來都自以為文韜武略,古今莫及,全臺灣只有他一個人懂法律而已
: : 我認為呢,呂秋遠之所以自以為文韜武略,古今莫及,是因為很多群眾在支持他,那這些
: : 群眾為什麼要支持他呢??? 因為他法律很強??? 因為他智慧很高??? 因為他真的文韜武略
: : 、古今莫及??? 不,都不是,只是因為他經常抨擊國民黨而已
: : 說到底,呂秋遠所以被群眾支持,大部分的原因都只是因為「他經常發表深具意識型態的
: : 言論」而已,跟他本身聰明才智、法學素養根本無關
: : 。
: : 呂秋遠說:
: : 「重點是,兩個人的身高、體重、有沒有學習武術的背景等等,也就是強與弱的考量;至
: : 於當時的情況,就是竊賊有沒有帶刀?竊賊躲在浴室內,有沒有立即危險性?能不能用椅
: : 子先擋住門口,立刻報警?兩人搏鬥時竊賊用什麼手段抵抗?屋主有沒有其他選擇性?屋
: : 主是否知道這樣做有讓竊賊昏厥後死亡的可能性?解剖後竊賊是不是因為自己體質的問題
: : 才死亡等等。這都是是否防衛過當的考量點。」
: : 呂秋遠還說:
: : 「最好是呂律師被入侵住宅還可以這麼冷靜」
: : 「如果是他,還能這麼冷靜嗎?」
: : 。
: : 從這邊我們就可以發現,呂秋遠認為如果今天遇到這件事的人是自己,他可以非常冷靜的
: : ,可是呢!!! 如果今天真的是呂秋遠自己遇到這些事,那他真的可以這麼冷靜嗎??? 這就
: : 是我們要探討的地方了
: : 「你回家的時候看到一個人,此人正要偷襲你」,這個時候你應該是非常的驚恐才對,相
: : 信任何人遇到這個情況,都會非常的surprised才對,這應該是非常簡單的常識
: : 可是呂秋遠呢??? 自以為文韜武略、古今莫及就算了,還說他可以「非常冷靜」,太強大
: : 了吧!!!
: : 一般人會驚恐,呂秋遠都不會
: : 一般人直接與竊賊搏鬥,呂秋遠都不會
: : 一般人根本來不及思考,呂秋遠可以思考「兩個人的身高、體重、有沒有學習武術的背景
: : 等等,也就是強與弱的考量;至於當時的情況,就是竊賊有沒有帶刀?竊賊躲在浴室內,
: : 有沒有立即危險性?能不能用椅子先擋住門口,立刻報警?兩人搏鬥時竊賊用什麼手段抵
: : 抗?屋主有沒有其他選擇性?屋主是否知道這樣做有讓竊賊昏厥後死亡的可能性」
: : 。
: : 你說,呂秋遠還是人嗎??? 根本就不是人了
: : 呂秋遠文韜武略、古今莫及,而且還具有堅忍不拔的意志,在家中遇到竊賊想襲擊他也不
: : 會驚恐,不會驚恐就算了,還可以冷靜的思考他那一大長串。我只能說,我以後都會跪著
: : 跟呂秋遠講話了,因為我覺得呂秋遠簡直就是百年難得一見的人才
: : 。
: : 可是呢!!! 呂秋遠可能也只是隨便講講而已,他其實根本就作不到
: : 因此,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找人埋伏在呂秋遠家,並且偷襲他才對
: 你可以不認同別人的看法
: 一個社會如果只有一種聲音一個看法
: 我們通常叫他極權社會
: 不認同不代表可以讓你喊打喊殺
: 我想你應該有想過教唆犯罪的下場是什麼了嗎?
作者:
aria0207 (想成為魔法少女)
2014-10-31 02:31:00有人不想被上課(結案)
他都說了 台灣人很多缺少思考的能力 這不是又說中了嗎
拜託,他一開始明明就說「要看有沒有防衛過當,應該要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4-10-31 02:33:00當初第一篇也很多腦殘(非指開這串的,是當初FB爆掛那篇)
作者:
aria0207 (想成為魔法少女)
2014-10-31 02:36:00樓上你怎麼不逐段分析一下,把人家原文用blabla省略叫理性冷靜?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0-31 02:36:00
加油 你在這邊講再多 不如想想在法院怎麼解釋
他那串太長了,你自己去看原文吧,竊賊要攻擊他,這不是要「立刻反應」嗎??? 是要怎麼思考他那一串bala bala
作者:
aria0207 (想成為魔法少女)
2014-10-31 02:39:00我怎麼看他的分析文都像事後定義法律責任,你在那邊扯當下冷靜,啊當下竊賊又還沒死,是怎麼導這個結論
大部分人都不想思考,也不會好好閱讀文章,只想找權威認同自己的情緒
作者:
aria0207 (想成為魔法少女)
2014-10-31 02:45:00樓上正解然後跟自己抱持異見的就會像那篇自爆文一樣
其實呂律師談的真的都是刑法很基礎的部份,不需要上八堂課就能懂的東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0-31 02:54:00有些腦殘的就想把事情簡化 但事情通常都很復雜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4-10-31 03:30:00過失致死的要件是刑法不評價的行為?那酒駕撞死人算啥?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4-10-31 03:38:00
竊賊有逃跑的權力,單純逃跑,連準強盜都不構成
作者:
eshinoy (舉頭三尺有神明。)
2014-10-31 04:33:00懷疑原原po知道三階段論嗎...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0-31 04:37:00反智沒藥醫 我沒說誰喔
作者:
BMHSEA (Ciao)
2014-10-31 05:00:00是blah blah好嗎?? bala bala是想吃芭樂嗎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14-10-31 05:42:00
0928想要和Z太公或是高義單挑口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