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4-10-31 19:48:36(六)文書保密:
1、密碼(語)編撰及分析技術事項。
2、檢舉或告密案件。
3、人事異動及考核、考績、獎懲等尚未公開之文書。
4、會議決定之機密事項。
5、重要案件正在商討、調查或處理中之事項。
6、工程預算及決標前之底價等事項。
7、涉及個人尊嚴或名譽,不宜公開事項。
8、機關職員人事名冊。
9、其他應行保密事項。
(行政院秘書處編印之「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手冊」第八條「文書保密」第五十一項)
不管有沒有列密等,都不能外洩
但洩了也沒差,公誤員判刑又怎樣,還不是照當公誤員
坐牢又怎樣,魚紋出來照當公誤員
公誤員是無敵的存在,只有權利(力),沒有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