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rreqq (葉子上的風)》之銘言:
: 蘋果日報; 公文未標機密?衛福部:衛生局本就該當密件辦
: 針對屏東縣府稱衛福部的公文未標示機密,衛福部次長許銘能今回應,會儘速去釐清
: 當時的電郵有無加註機密,不過就一般稽查流程而言,各地衛生局本就該將這類電郵
: 當成密件來處理,不會在稽查展開前便把民眾檢舉等相關資料交給即將被稽查的業者
: 。(邱俊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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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的是沒錯啦... 看看第一時間衛福部的回應
: 衛福部卻表示,給檢方的機密關鍵公文只有食藥署和衛福部的「高層」可能看到,
這問題管他是不是機密,很簡單就可以判斷是不是故意洩漏給頂新的啊?
=> 如果真的是依公文要求,想要頂新提供資料,
那就會透過公文的方式把要求發給頂新。
這樣一來公文有約束力,頂新不能不給。
要是有急迫需要,就用急件發文。
=> 如果是要通風報信,就是私底下傳真一份副本過去。
所以去查公文收發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