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洩密頂新案 屏檢訊蔡青蓉請回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屏東縣31日電】 2014.10.31 07:42 pm
屏東縣衛生局是否向頂新公司洩密案,屏東地檢署下午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訊衛生局技士
蔡青蓉,訊後請回,屏檢表示,將再釐清。
屏檢表示,除了傳訊蔡青蓉外,也以證人身分傳訊頂新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及葉姓員工,以
釐清責任。3人在訊問完後都請回,並沒有強制處分。
屏檢表示,偵查內容及相關細節無法公開。
屏檢指出,10月17日接獲彰化地檢署通知,就分他字案就衛生局是否洩密指揮司法警察偵
辦,並保全相關證據,至於彰化地檢署所轉交的公文有沒有列「密件」,文件相關內容不
便公開。
屏檢表示,將再調查釐清整個案件。
彰化地檢署在味全公司總部查到衛生福利部電子郵件公文,是由屏東衛生局流出,17日將
相關文件移轉給屏東地檢署調查,衛生局承辦人員蔡青蓉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是在轉達
衛福部要的頂新進口越南油脂資料時,一時疏忽將衛福部的電子郵件傳真給頂新屏東廠長
曾啟明。
【2014/10/31 中央社】@ http://udn.com/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36013.shtml
5.備註:
大概真的就判個瀆職吧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01 01:31:00呵…都那麼熟了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4-11-01 01:32:00只是誤傳而已。小題大做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4-11-01 01:35:00真的是屏東縣府護航,早就把她羈押了,怎麼可能請回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4-11-01 01:36:00中央先錯 地方技士再錯 行政疏失以後這種事件發正式機密公文啊 不要貪快貪簡單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4-11-01 01:38:00不相信是誤傳 哪有那麼巧的 而且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作者:
richjf (jeff)
2014-11-01 01:48:00過了高屏溪都是自己人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4-11-01 01:48:00
可以把她開除嗎 她的年資應該快領退休金了
作者:
hihi29 (無)
2014-11-01 01:53:00出這種包 還可以領退休金 超爽der
公務員為民(廠商)服務錯了嗎?縣長都沒意見了,檢調多事
哈哈 笑死人了 電子郵件就可以誤傳給頂新???還一時失誤?要怎麼失誤到不小心找到頂新的電子郵件信箱 再不小心的傳給頂新 再不小心的忘記告知科長或者不小心有告訴科長但科長也一起搞錯?又不小心的忘記信件裡有政府重要稽查資料?太多不小心了吧 呵呵
作者: adchi (......) 2014-11-01 02:02:00
樓上有事嗎?明明是傳真好嗎
衛福部沒加密 地方就可以提前告知廠商自己要稽查 g真的神邏輯 呵呵喔 傳真 好 那傳真不是更扯嗎? 辦公室沒人管了?可以隨便傳真?真"不小心"啊傳真不是比電子郵件不小心傳過去還扯嗎? 呵呵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4-11-01 02:09:00屏檢搞必阿,縣府居然教屏檢護航??
作者:
Xenosaga (22558)
2014-11-01 02:16:00同朝為官 不要這樣嘛~~~~~~~
廠商要填有4頁、我以為剩6張是白紙 怎知是外交部文
作者:
abram (科科)
2014-11-01 05:20:00頂新屏檢請回頂新衛生稽查員
作者:
birdyman (豬頭笨鳥人)
2014-11-01 08:38:00====又是個頂罪的 反正男部還是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