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omi (kerker)》之銘言:
: 好奇想問一下
: 我是覺的事情沒那麼單純
: 如果我是想洩密的人,一定是自己私底下傳資料給別人
: 不管用什麼方式都好,甚至把資料重新打過,不會留下自己的資訊
: 用公共電話 7-11傳真 免費電子信箱等等傳遞都好
: 不能給自己留下把柄
: 會有人傻到這種有明確發訊端的百分百被抓的洩密方式嗎
會有這種想法,很可能是電影看太多
真正再做壞事的人,不見得很精明的
看看電視,小偷被抓的理由常常多可笑
有些環境就那樣
身邊的同事都灌輸著有那個人不貪的信念
對壞事也顯得冷漠,大家都這樣阿
也就沒心思也不認為要多認真
說什麼不小心傳錯了林北才不信
還硬凹什麼因為文件沒加密
文件內容不用看嗎?
因為我沒智商,傳出去沒我事喔
與其要用那種爛藉口
不如說,我原本要傳給縣長阿
快速鍵按錯了,平常太常通報頂新了
但是以前都沒洩密喔,是公事
這次只是快速鍵按錯了。
這種藉口我還相信ㄧ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