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部份恕刪)
→ DORABMON: 抄襲是最快的方法 11/02 11:10
→ DORABMON: 難怪台灣不會進步,就是愛抄襲 11/02 11:11
→ DORABMON: 真好,以後我每天擺爛,最後再抄襲好了 11/02 11:15
噓 s213092921: 最愛說馬英九抄襲蔡英文政見的吱吱表示 11/02 11:15
我一直在想,針對一些【詭辯】的部份,
實在是有必要嚴正視聽
抄襲和採納,有什麼不同?
抄襲是把別人idea拿來用之後,
裝得好像一副自己提出的樣子;
採納則是,聲明某個政見很好
但不是我提的,是別人提的good idea
基於全民之福,我要拿來用
只是最後如果錯了,你還是要自已承擔
誰叫你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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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看到詭辯我就真的很受不了
例如蔡正元說,修改監票規訂是量身訂做
然而,無黨籍不能派人監票,
原本就是一條不好的法條規定
以往沒有人注意到,它是不好的法律
就代表它可以永遠不對下去嗎?